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补丁升级工作的通知

26.05.2016  18:41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做好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工作,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进行了优化完善。我局拟于2016年5月26日 18:00-5月27日9:00实施系统升级工作。升级期间,广西国税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访问地址https://fpcy.gxgs.gov.cn)将无法正常使用。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敬请谅解。

  本次升级完成后,以下功能模块的操作将有变化,敬请注意:

   (一)平台登录相关

   1.新增平台密码找回功能。 纳税人首次登录查询平台后,可设置平台密码和密码找回问题,密码遗忘后,可通过之前设置的密码找回问题及答案重新设置平台密码。平台密码设置后,需通过平台密码和CA密码双重密码登录查询平台。

   2.新增一键检测集成客户端。 一键检测集成客户端用于检测用户客户端金税盘/税控盘驱动(含证书控件)安装情况。

   3.增加发送错误报告功能。 当平台页面出现错误时,增加了“发送平台错误报告”按钮,操作员可通过点击该按钮将错误代码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服务器端,便于运维人员进行错误排查。

   (二)发票勾选、确认相关

   1.调整发票勾选、确认的操作时间。 纳税人上月申报期结束后第一日到当月申报截止期前2日进行勾选确认发票,归属于当月申报期。(例如:上月和本月申报期均为15日,当期勾选、确认时间为当月16日到次月13日)。

   2.增加批量勾选发票下载数据内容。 在批量勾选模块的下载文件中,增加发票的销方名称、金额、税额信息。

   3.取消原有自动确认功能。 发票查询平台每月最后一日不再将已勾选未确认数据进行自动确认,为了不影响当月的申报抵扣,操作员必须在勾选、确认期内对当期勾选的数据进行手工确认。

   4.将原有的每月一次确认修改为每期可多次确认。 纳税人可在每个勾选、确认周期内,多次进行勾选确认,已确认数据不能修改。纳税人当日确认的数据,次日可通过“抵扣统计”查询到可抵扣数据(含勾选确认和扫描认证两类数据)。

   5.未确认数据处理。 超过可操作期,仍未确认的数据,平台将自动将已勾选未确认的数据回退为未勾选状态,视同当月未做勾选,符合抵扣的时限规则时可在下期继续进行勾选。

   6.已确认数据的导出打印。 纳税人勾选确认后,可以查询并导出当期汇总,当次确认的发票数据,以及当期历史确认的发票数据,并增加查询结果打印功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