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严厉查处中药饮片生产违法行为取得阶段性成效

14.04.2015  11:22

      为强化中药饮片生产监管,严厉查处中药饮片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中药饮片质量。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3月份起,组织对全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含车间)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对全区60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全部进行了全覆盖,共责令限期改正29家,给予警告当场行政处罚的11家;同时,对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不符合药品GMP要求的广西玉林祥生等4家企业,收回其药品GMP证书。这次专项检查有力打击了违法违规经营中药饮片的行为,切实保障了中药饮片的质量。

        一是切实加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监管。 要求各市局以飞行检查模式,组织开展对辖区内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财务开票销售品种数量与实际生产情况是否符合,销售收入与生产销售情况是否对应,已销售品种批次与企业存档批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原辅料购进记录是否符合,企业是否存在购进饮片分装行为,是否开展对中药材、中药饮片成品检验,检验仪器设备与生产品种是否相适应或仪器设备 状态是否良好,委托检验品种项目是否批批送样给受托单位检验等,并对企业落实 2014 年全区中药饮片专项检查提出整改内容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二是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要求各地在检查中发现的可疑问题,要立即依法对相关证据进行取证, 必要时采取查封扣押措施,控制全部生产、检验资料,不留给其编造资料机会;对涉及虚开发票、提供药品包装为销售假药提供便利、无购进原辅料记录、无或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等违法行为的企业,要坚决依法提请自治区局收回其药品 GMP 证书,情节严重的,提请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处理。针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派出的检查组查出的广西玉林市祥生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玉林市华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广西健一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中药饮片加工厂、广西玉林市华安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存在涉嫌无或编造批生产、检验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立即责成玉林市食药监管部门监督涉事企业加快、彻底召回以其名义生产销售的全部中药饮片,共召回237批次共计560.35公斤产品,同时收回4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药品GMP证书。

      三是 强化宣传,提升经营使用意识。 要求各地专项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主动向药品生产企业相关人员讲解中药饮片外观鉴别、储存、养护等知识,提高涉药人员的质量意识。同时要求各药品生产企业要始终保持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不放松,合法生产、守法经营,自觉承担起药品质量安全的社会责任,共同维护全区药品生产经营良好秩序,确保百姓使用上放心的中药饮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