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

22.01.2017  18:34

  2016年12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桂政办发[2016]178号文”印发了《广西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标志着我厅按照水利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组织编制的广西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报告在历时两年后终于圆满完成。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广西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实现“两个建成”目标的关键期,广西水利发展进入“补欠账,强基础”的关键阶段。本规划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全面总结广西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深入分析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的新需求,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及“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研究提出了“十三五”时期广西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总体布局、重大项目和保障措施,将作为未来5年广西水利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

 

  规划到2020年,通过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管理、深化改革,扭转水利建设滞后的局面,水利基础设施网络进一步完善,水治理和水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

 

  根据广西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的目标,以及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开发带动、双核驱动、绿色发展四大战略,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双核驱动、三区统筹”等战略思想及新的区域发展布局,分析经济新常态下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的新要求,结合区域水资源特点,提出了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利发展新格局,明确了发展重点,着力解决突出水问题,促进各区域水利协调发展,为加快构建集约均衡的新型城镇化体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集中连片地区脱贫攻坚,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水利保障。

 

  为了实现规划目标,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筛选原则,纳入规划的重点项目“十三五”期间投资为1364.0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