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印发实施

28.11.2016  14:04
    近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正式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了今后5年全区国土资源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支撑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和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其中,“十三五”时期的约束性指标包括:到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36.40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365.4万公顷,建成高标准农田2725万亩,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万公顷以内。
    《规划》强调,要按照国家“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自治区“三大定位”“四大战略”“三大攻坚战”,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以提高国土资源保障保护能力为目标,以提升国土资源利用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切实发挥国土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要坚持“开发保护并重、节约高效利用、维护群众权益、创新体制机制”等基本原则,努力实现国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国土资源保障能力显著增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升、服务民生和生态建设成效明显、国土资源科技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取得实质性进展、国土资源法制建设得到加强等七大规划目标。
    《规划》确立了广西“十三五”期间国土资源主要指标,涉及土地、矿产、地质、海洋、测绘五方面,共18项。除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高标准农田面积、新增建设用地总量4项约束性指标外,还有预期性指标14项:建设用地总规模129.13万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5万公顷;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降低20%以上;新增重要矿产资源储量锰矿5000万吨、铝土矿2000万吨、铅锌矿240万吨、锡矿4万吨、钨矿10万吨、金矿10万吨、银矿1000万吨;预期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8—10处;建成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3个;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达到1600公顷以上;完成1:5万区域地质调查2.06万平方千米、1:5万矿产地质调查2.75万平方千米、1:25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11.08万平方千米;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不低于92%;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40%;全区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占管理海域面积比例不低于35%;全区围填海规模控制在1.61万公顷以内;测绘服务总产值达到70亿元以上;实现全区地理信息产业产值年均增长20%以上。
    《规划》的发布和正式实施,将为推进我区如期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提供坚实的资源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