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项目严重滞后 南宁江南区住建局局长被免

27.10.2015  08:59

  重点工程一再延误,慢作为、不作为官员被免职。日前,经南宁市委、市政府同意,市“两重两问”领导小组、市纪委监察局对江南区苏圩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推进严重迟缓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了问责。江南区住建局局长梁某指导、协调不力,被给予免职处理;江南区村建站站长李某指导、监管不力,被给予停职检查一个月处理。

  经查,江南区苏圩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中存在施工管理混乱、整改落实不力、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工期一再延误等突出问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群众反映强烈。苏圩镇副镇长罗远辉、镇长黄若谷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不力,分别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和行政警告处分;江南区住建局局长梁某指导、协调不力,被给予免职处理;江南区村建站站长李某指导、监管不力,被给予停职检查一个月处理;江南区副区长华某统筹协调推进不力,被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和通报批评处理。同时,责成苏圩镇政府、江南区住建局向江南区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记者 黄颖 通讯员 陆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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