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通报53处重大危险源埋隐患 已被要求挂牌督办

07.12.2015  10:53

  施工升降机标准节螺栓未按要求安装、深基坑未进行专家论证……12月6日,记者获悉,自治区住建厅日前通报了53处“重大安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其中,有34处重大危险源日常养护和巡查形同虚设,15处未经专家论证就进行施工,埋下极大安全隐患。为确保施工安全,自治区住建厅责令,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逐一挂牌督办上述所有重大危险源隐患

  未经专家论证违规施工

  据悉,这53处重大安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是在今年下半年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通报称,尽管近年来多次发生事故,但一些建设项目管理各方仍然没有吸取教训。如采用模板叠层搭设、采用梁板墙柱混凝土同时浇筑但无专家论证,深基坑高切坡工程不论证、不采取措施,高大模板工程先施工后补专家论证等行为仍然屡禁不止。如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南宁市高坡岭路人才公寓(二期)A标,存在梁板柱混凝土同时浇筑情况,未按要求先进行专家论证。同样存在上述问题的,还有福建新华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上林·龙湖新城二期(B组团),福建新华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上林·龙湖新城二期(B组团)等另外4个项目。

  通报显示,没有经过专家论证即开工建设的,还涉及工地深基坑作业的,有危旧房改住房项目A区“天龙丽园”1~6栋及地下室(施工单位江苏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中央商务区(CBD)北部湾滨海中心4号楼(施工单位广西壮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多个项目。

  检查人员告诉记者,项目未经专家论证便匆忙上马,容易导致工程主体质量不合格,深基坑发生坍塌事故。

  人货电梯或塔吊有隐患

  人货两用施工电梯是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一个重点监控危险源。通报显示,此次检查人员发现,不少工地的人货两用电梯,有的没有按规定安装,有的没有定期保养,有的操作人员无证上岗……这些都给施工安全埋下“地雷”。

  “一个小小的螺帽,因为没有装上,极有可能引发工地高处坠落事故。”检查人员介绍,如南宁市高坡岭路人才公寓(二期)A标,3#楼施工电梯标准节螺栓未按要求安装,附着螺栓无紧固螺帽,维护保养流于形式;南宁市华盛东盟国际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三期),其2#楼、3#楼施工电梯自由端高度超出规范。此外,上林·龙湖新城二期(B组团),3#楼、15#楼施工电梯没有安装防冲设备,16#楼施工电梯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桂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灵川县桂林八里物流电子商务综合项目,6部施工电梯,其中有5部无资料。

  除了人货两用电梯,塔吊则是工地另一个重大危险源,但有的工地对此并没有重点盯防。如由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中盟产业园标准厂房工程,E01#、E02#楼间塔吊,没有经过检测合格就投入使用;深圳市华诚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龙胤·财富广场三期,塔吊多个重要部位失效;南宁宏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横县横州中学教师集资房,施工升降机未按规范安装。

  据介绍,此次通报,人货电梯或塔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共有29处。检查人员表示,如果不及时整改,这些工地的人货电梯、塔吊极有可能发生坍塌等重大安全事故。

  涉事项目均被挂牌督办

  记者注意到,被通报的53处重大危险源中,除了上述危险源,还涉及临时活动板房、边坡、脚手架等。其中,有34处重大危险源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日常维护保养和巡查形同虚设,占45.9%;有17处重大危险源的材料材质使用不符合要求,占23%;有15处重大危险源没有进行专家论证即进行施工,占20.2%;有6处重大危险源没有进行第三方检测,占8.1%;有2处重大危险源操作人员无证上岗,占2.8%。

  通报透露,目前全区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管控仍然薄弱,绝大部分地区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未建立本辖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监管台账,绝大部分施工现场未认真落实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上报、台账、公示制度。自治区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本通报所列重大安全隐患,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逐一进行挂牌督办。涉事企业要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该拆除的拆除,该检测的检测,该论证的论证,该整改的整改。消除隐患之前,不允许施工、不允许使用。(记者 徐庆成)

编辑: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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