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维持自治区局机关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
25.11.2014 13:56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近期,因当事人不服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投诉举报不作为,向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起行政复议。
这是自治区局首次因投诉举报不作为被申请行政复议。在行政复议应对过程中,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自治区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政策法规处及具体承办该投诉举报的市局认真研究、反复梳理,从该起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审查、转办、现场检查、答复及送达等程序方面,全面严谨地予以答复并提交确凿的证据材料予以证明。经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审理认为,自治区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依据正确,程序合法,予以维持。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25.11.2014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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