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电话骗走10多万元 老骗局为何仍让她上了当?

16.11.2015  10:14

  来电通知“你涉嫌犯罪了”,只需交纳“无犯罪担保金”就能证明无罪。一些诈骗分子利用现代通信技术的便利,冒充国家机关招摇撞骗,让人防不胜防。家住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周边某村的许女士,最近就被一个电话骗走了10多万元。警方提醒大家,接到所谓政法部门的电话,一定要提高警惕,及时核实情况以免上当受骗。

  陌生来电通知“你涉嫌犯罪了

  11月8日上午,许女士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邮政局工作人员,通知其到蒲庙邮政领取一份上海寄来的快件。当许女士好奇地问快件里是什么东西时,对方将电话转到了“人工台客服”。“客服”告诉她,快件里面是一份公文,意思说她在上海办了一张信用卡,卡透支了,要被追责。

  许女士很纳闷,自己既没有到过上海,也没有在当地办过什么信用卡,这是怎么回事?面对疑问,“客服”给了一个020开头的“上海市公安局”的电话号码。

  电话很快接通,一名自称是张警官的人接了许女士的电话,同时还报上警号和手机号码,一切看起来很正规。一番查询后,张警官称许女士确实有一张上海的信用卡,而且该信用卡还涉嫌洗黑钱,公安机关要找她录口供,并追究她的刑事责任。

  一听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只有初中文化的许女士顿时蒙了。

  收到“逮捕令”接受“调查

  不管许女士怎么辩白,“张警官”要求她立即到蒲庙镇某旅馆开一间房,等他们前来调查。无奈,许女士只能照此办理。

  在与“张警官”的电话联系中,许女士得知了“案情”:“上海警方”抓获了一名叫“林汉”的犯罪嫌疑人,身上有许女士的身份证以及用该身份证开办的信用卡,“林汉”交代曾通过这张卡给了许女士23万元赃款。

  与此同时,“张警官”还通过传真发来几份“上海市检察院”的刑事逮捕令、冻结管收执行书、保密协议等文书。看着文书上的个人信息以及“逮捕”“冻结”等可怕字眼,许女士彻底没了主意。

  怎么办?许女士只能按照“张警官”的要求一步步地接受“调查”。“张警官”让其马上新开一个账户,把自己所有的钱都转到账户里,许女士照办了。“张警官”要求许女士到旅馆里等候办案人员前来录口供,她也照办了。

  到了下午5时许,另一名自称是“袁警官”的男子如期找到许女士。在一番逼问甚至是亮出手铐后,“袁警官”拿走了许女士存有4万多元钱的银行卡和密码。经过一番“请示汇报”,“袁警官”最后同意暂时放许女士先回家,等候进一步通知。

  临走前,“袁警官”还郑重要求许女士按照保密协议的规定,不得向家人透露“办案秘密”,否则将动用“特种部队”来抓她。

  交“担保金”结果损失惨重

  11月9日上午,惴惴不安的许女士如约与“张警官”取得联系。“张警官”称,经与“上海市检察院”协商,许女士只要再交纳一定数额的“无犯罪担保金”,就不把她“”到上海去。同时,他还给许女士传真了一份所谓的上海检察院无犯罪担保金通知书。此时,已完全六神无主的许女士也没多想,一切照办筹钱。

  11日上午,“袁警官”与许女士再次在某旅馆见面。在“袁警官”的监督下,许女士到银行把自己手头上剩余的钱,包括从朋友处借来的钱以及亲戚交由她保管的钱,共计10万多元全部转到卡里。她把卡交给“袁警官”,等候“办案部门”的审核。“袁警官”称,等审核清楚后,她的钱款及银行卡会于第二天交还给她。

  等到了12日下午,许女士一直没有等来“袁警官”。她拿身份证到银行一查,这张银行卡里的钱款早就被人取走了。

  许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随即在家人的陪同下报了案。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警方提醒

  不法分子冒充政法部门诈骗,已经是老骗局。警方再次提醒大家,政法部门有严格的办案程序规定,不会在电话中进行所谓的调查取证,更不会在公共场所进行录口供、讯问等执法行为,也绝不会有“无犯罪担保金”的说法。执法部门办案如需扣押财物,都会出具相关法律手续并经当事人鉴字确认。市民只要认识到这几点,骗子就无招可用。如果实在不清楚,只要拨打一下“110”核实情况,那就真相大白了。

  (记者 赵敏  通讯员 方景晖)

编辑:韦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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