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祥市检察院多举措提升涉案财物规范化管理

21.01.2016  10:42

  广西检察网1月19日讯(通讯员  陆朝程 杨庆忠)凭祥市检察院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高检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多措并举,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取得了成效。 

  该院加强硬件设施建设,设立专门的涉案财物存放室,对涉案财物进行集中管理,避免涉案财物毁损、丢失;购置专用的存放架、储存柜,以便对不同类型的涉案财物进行归类区分;安装防盗门窗、监视器、空调、配备灭火器等设备,确保涉案财物保管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因外部因素造成涉案财物损毁的风险。以涉案款物的规范管理为抓手,强化网上同步监管,采取严格监管流程,对涉案款物案件的办案流程、文书制作、办案期限的全程实时动态监管,使监督管理贯穿于每个涉案财物案件办理的全过程;认真把好每一道关口,卡好每一个节点,加强涉案财物的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等工作,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修订完善了《涉案财物管理办法》,明确了检察院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及责任追究,详细规定了移送、审查、接收、保管、处理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进一步完善了查看、临时调用程序,确保涉案财物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均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达到“进口畅、出口顺、流转明、权责清”的效果,强化了涉案财物的精细化和规范化管理。同时,该院还与公安、法院建立协调机制,对涉案财物处理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联系解决,防止出现新的历史“尾巴”。高检院司改办主任王光辉为组长的督导检查组对凭祥市检察院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作者单位:凭祥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