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多举措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为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多项有力举措,推进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一是规范生产加工条件,提升环境档次。 大力实施生产加工条件改造升级工作,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分别按照“五规范”(生产工艺流程规范、生产过程控制管理规范、生产操作人员卫生管理规范、企业实验室运行规范、建立和运行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和“取缔一批、整改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要求,先后整改规范了5家城区生产企业及72家小作坊,大幅度 提升 食品生产安全保障水平。
二是建立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推动食品生产者落实首负责任。 在全部305家获证企业推行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由企业法人授权一名企业管理人员全面负责产品质量管理,确保食品生产过程质量管理控制措施落实到位,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得到有效运行。
三是试点建立食品生产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形成食品全过程追溯链条 。2015年创建的14家“模范诚信企业”都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建立完善的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制定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实施从原料到最终产品的全过程质量管理,实现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可查询、可追溯和可监控。今年创建的13家“模范诚信企业”已进入考评验收阶段,在考评验收中将进一步推动企业完善诚信管理制度,严格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升质量管控水平,主动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构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安全有效”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
四是创新监管方式,加大主体监管力度。 结合《食品生产现场监督检查通用规程》核查工作,全面推行“网格化”、量化考评监管机制。以格定责,以责定人,将监管责任明确到个人,形成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的监管网络,同时把对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纳入市、县局年度工作量化目标考评管理,做到五个100%,即:监管对象台账管理100%,入企监管100%,监管留痕100%,提出整改意见100%,整改复查率100%。
五是开展专项整治,推进责任落实到实处。 围绕食品生产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开展了食用植物油、肉制品、鲜湿米粉等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质量安全隐患。截止10月底,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824人次、车辆446台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754家次;抽检435批样品,其中待检289批次,合格133批次,合格率90%。对产品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各县(市、区)依法调查处理,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
(谭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