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多项举措抓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13.11.2015  12:15

   

为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柳州市今年采取多项措施,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作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抓手落实。 一是提前部署,有序推进。 柳州市第十一届党代会第二次会议确定了“规范行政执法单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工作任务,为全面落实会议精神,经过前期的走访调研,2015年7月6日,柳州市政府下发《柳州市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对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目标要求、基本原则、实施范围、主要步骤进行了详细规定,将“全市所有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部门,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依法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纳入实施主体范围,排出时间表,确定责任人,为确保按时、全面、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夯实基础。 二是因地制宜,科学制定。 细化量化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将会作为执法依据用于具体案件中,各执法单位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合理行使的具体规则和标准时,充分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分别是合理划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级、合理确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级的标准、准确确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级的情形,从而切实提高标准的质量和实用性。 三是层层把关,严格审核。 首先要求各执法单位在制定标准的过程中,广泛论证,深入调查研究,听取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和违法行为人的意见;其次要求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法制机构承担初审职责,进行初步审核把关;再次要求所有上报的标准均应经本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并签署意见;最后由市法制办进行审核确认。经统计,在该项工作为期四个月的进度中,该市法制办共对37个行政处罚实施主体报送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材料进行审核,查阅法律法规共计467部,梳理2331项行政处罚项目。在审核中,严格按照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结合的原则,力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操作性强,贴合执法实际。 四是接受监督,向社会公布。 要求每个行政执法单位将最终确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通过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