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检查组开展物业管理执法检查

17.06.2015  12:32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田艳)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赖贵寿率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当天,赖贵寿一行先后前往青秀区保利凤翔花园、兴宁区阳光绿城、高新区盛天熙园等小区,对各小区物业管理基本情况、物业管理企业情况、成立业主委员会情况、公共维修基金使用情况等进行详细了解,并对部分小区在物业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给予指导。

  赖贵寿指出,要通过此次执法检查,结合南宁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推动物业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为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和工作环境创造良好条件。

  据了解,《物业管理条例》是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而制定的管理条例。新修订的国家和广西的物业管理条例分别于2007年10月1日和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市人大此次针对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的执法检查行动,除现场检查外,还将召开部门汇报会和业主代表、物业公司座谈会,全方位了解情况,摸清我市物业管理底数。

编辑:蒋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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