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治理:多地轰轰烈烈的承诺不了了之?
新华网北京3月15日电(“中国网事”记者刘兆权 孔祥鑫 李惊亚)“壮士断腕、立军令状、铁腕治污……”在治理大气污染的过程中,地方政府的豪言壮语早已不再新鲜。无论是年初地方制定的年度目标,还是实际工作中的具体任务,坚定的“承诺”让百姓对蓝天的期待总是信心满满。
然而,据国家统计局一份公报显示,重点监测的全国161个城市中,城市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超过90%。与年初的轰轰烈烈的承诺相比,让群众不满的不仅是难看的成绩单,更是各地政府的沉默。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和专家建议,治理雾霾亟需科学制定刚性目标,以铁腕为蓝天护航。
据统计,在2014年初,有超九成省份的政府工作报告涉及空气污染治理,至少15个省份签订了治理雾霾,力保蓝天的“军令状”,在一些省份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力”“铁腕”“最严格”等强硬措辞屡见不鲜。
然而,一年后,尽管不少地方的空气质量回升,但总体情况仍不尽如人意。根据国家统计局不久前发布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4年在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监测的161个城市中,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的仅占9.9%,未达标的城市占90.1%,而一些省市的具体目标也相继落空。
记者调查了解到,除个别省市对目标没完成的情况作了解释说明外,绝大多数地区对此避而不谈,甚至沉默失语。相比言犹在耳的“军令状”,一年的时间让承诺没了“底气”。
“地方领导不够重视、工作落实不够有力——完不成目标无外乎是这两个主要原因。全国人大代表李爱青说,地方领导可能担心治理大气污染用力过猛会影响经济发展。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持续雾霾带来的危害与日俱增,制定刚性目标,以铁腕保驾,已经刻不容缓。
对于大气污染治理“喊声震天、效果甚微”的现状,不少代表指出,大气污染治理指标完不成,成了普遍现象,而完不成后集体失声更加普遍。两个普遍凸显了政府的失职。地方政府不能只顾“拍胸脯”喊话,完不成就不了了之。
全国人大代表段强指出,现在各地制定大气污染治理的指标基本没有什么约束力。别说对于完不成目标的情况进行追责,就是出来表明态度,做个解释的地方政府也寥寥无几,绝大部分地区都不了了之。
“既然是铁腕治污,就一定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没有问责就称不上是硬指标。”全国人大代表王青海说,“没完成目标到底是哪些方面出了问题?是监督执法问题?还是新项目上马问题?一定要把原因找准,也要向公众解释清楚。如果每次都是可完成、可不完成,制定目标的意义又在哪儿呢?”
“近年来,持续反腐令百姓拍手称快,而大气污染对人民健康的危害性丝毫不亚于腐败问题。要像治理腐败一样问责治污!对于治理大气污染不力的政府官员应该进行通报、约谈,甚至撤职。”李爱青说。
建立追责机制从科学规划做起
“实际上,我们现在的空气质量标准是联合国规定的最宽松的一档标准,以后我们达标了就要进一步严格。”全国人大代表、原天津市环保局总工程师包景岭说,现在各地一般都以2017年为目标,我们要脚踏实地,落实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一个百分点一个百分点地去落实。”
“建立追责惩处机制的前提是要制定一个科学的规划。”段强说,“地方政府在制定目标时也不要轻易‘拍脑门’,应该制定一个长期规划,再分解落实到每一年,分阶段分步骤地向着目标前进。”
李爱青建议,治理大气污染要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首先要严格执行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打一丝一毫的折扣。让污染企业付出巨大经济代价,对恶意排污者追究刑事责任,办出一批有影响、有震慑作用的典型案件,会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最重要的是要落实到责任人,应该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进行上下联动。只有这样,各地党委政府才能真正重视起来。”李爱青说,治理大气污染没有想象的那么难,没有办不到的,只有不愿办的。(参与采写:程士华 李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