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王滩水库总体发展规划获批准

09.11.2016  20:04
  11月8日,从南宁市水利局获悉,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南宁市大王滩水库总体发展规划》近日正式印发,此外,南宁至大王滩二级公路项目用地预审获得批复。

  规划将大王滩水库定位为北部湾生态明珠,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恢复建设示范区,国家级湿地公园生态涵养区,全区库区新型城镇、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产业建设示范区;确定了大王滩水库“生态优先、保护为主、适度开发”的开发原则。在环境目标方面,将大王滩水库片区建设成为全区水源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区,库区整体水质优于《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片区生产、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率100%,其他环境质量相关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中的优良等级。在社会目标方面,将大王滩水库片区建设成为和谐库区,当地优势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当地居民经济、生活水平整体提高。在产业方面,建设成为全区库区生态产业建设示范区。在旅游方面,建设成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湿地公园、全区旅游休闲度假示范区、全区生态旅游示范区。

  与此同时,为解决南宁至大王滩二级公路项目建设用地问题,市国土资源局下发了《关于南宁至大王滩二级公路项目用地预审的批复》。

  该项目用地总面积约44公顷,其中0.9312公顷位于《南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南宁市良庆区那马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其余约43.0688公顷均超出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并涉及占用基本农田13.5891公顷。目前,该项目已按要求进行了基本农田预核销,且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说明书已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的评审,且取得项目未压覆矿产资源证明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