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楼盘真大胆!没预售证就收定金催收首付款

28.05.2015  12:34

没有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签约向客户收取定金并催收首付款 客户提出退房竟被告知不能退还定金

绿地国际花都真大胆

廖女士如今只能面对沙盘发出感叹

广西新闻网 -当代生活报记者  蒙进煌  文/图

核心提示

客户交钱选好了房,才发现该楼竟然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事就发生在南宁五象新区的绿地国际花都项目。5月27日,市民廖女士向记者反映,她于4月25日交付5万元定金签下一份“定购协议”后,不但遭遇到“未证先售”的开发商,还被催促3日内付清房屋首付款。

“开发商还没有拿到预售许可证,怎么能先收定金?又怎么能催交房款?”廖女士认为,开发商此举有违规之嫌。

反映

交了定金签了协议,才发现对方无证销售

4月25日,廖女士来南宁看房,看中了南宁绿地国际花都5幢的一套房。她告诉记者,当时在置业顾问李冰冰的介绍下,她签署了一份定购协议,并交了5万元定金,拿到一张收据。

根据该份定购协议的约定,廖女士被要求于当日起3日内,带着定金收据及签约应付房款,到售楼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定购协议上还注明,“逾期未签即视作乙方(廖女士)违约,甲方可不经催告,本协议即告终止,甲方(南宁绿地鸿恺置业有限公司)有权没收定金并将该房屋另行处置”。

5月5日,置业顾问告诉廖女士,她那套房已经另售他人。

廖女士告诉记者,协议中所指3日内须付的房款,就是置业顾问口头告诉她所要交的首付款。廖女士认为,对方如此催交房款,应该取得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了。可她一查才知道,结果大大出乎她的意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