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香港女孩到隆安求学 开学仅8天却在南宁坠亡

12.02.2015  09:37

离奇

18岁香港女孩到隆安求学 开学仅8天却在南宁坠亡

死者父母状告学校及坠楼小区物业索赔300多万

两被告均不认为自己应担责

        广西新闻网 -当代生活报记者  王斯  实习生  韦伟兰  通讯员  张丹

        18岁香港女孩罗某,为了能找到好工作而重拾学业,来到广西隆安某家寄宿名校读书。去年中秋节的中午,距离开学仅过8天,罗某却在离校80公里外的南宁某小区内离奇坠楼身亡,后被认定为自杀。千里求学却换来死亡噩耗,罗某的父母认为寄宿学校和小区物业均未能尽到责任,遂将某寄宿学校、南宁某小区物业公司及其总公司一并告上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300万元。2月11日,该案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公开审理。

        据案情披露,18岁的罗某曾是一名辍学少女,在香港只读到高一就开始半工半读。因为学历低,她在澳门找工作时频频碰壁。去年年初,罗某向母亲提议,想到内地继续读书。罗某的母亲凌某是广西人,经过网上搜寻,物色到隆安一所有名的寄宿制学校。去年8月29日,罗某和母亲一起来到该校报到,在交纳了2.2万元学杂费后,罗某正式入读该校。随后的几天,因为罗某没有手机,都是借用同学或老师的手机与母亲进行联络。

        去年9月8日是中秋节,罗某还上完了当天上午的第一节课,随后未再露面。当天中午1时许,凌某忽然接到南宁市公安局的电话,电话中民警告诉凌某,她的女儿于12时许从南宁某小区23楼坠亡。女儿好端端的在隆安读书,怎么会突然死在了在80公里外的南宁?凌某无论如何都没法相信。

        凌某匆忙赶到南宁,得知警方的结论是女儿自杀身亡时,更加无法接受这个结果。在南宁市公安局给法院的一份情况说明中这样表述:出事后,因罗某没有手机,也没有使用QQ、微信等通讯工具,民警经多方走访,在罗某的日记中发现,罗某暗恋小学同学李某,还一直想嫁给他。而罗某当天进入某小区仅10分钟后,就从天台坠落。根据该小区监控显示,当时罗某的身后无人跟随,警方据此排除了他杀可能,认定罗某为自杀。但凌某则表示,李某已赴美国,与女儿再无任何联系,她实在是想不通女儿跳楼的原因。

        即便女儿是自杀,凌某夫妇认为,学校依然难逃其咎。因为该校是“全封闭”式寄宿制学校,女儿本该坐在教室里好好学习,却在离校80公里外的地方身亡,学校应该为女儿的死负责。而事发小区的物业公司也未尽到管理责任,随意让罗某进入该小区,也应该担责。凌某夫妇据此要求某学校退还学杂费2.2万元,某学校和某物业公司南宁分公司及总公司赔偿2万多元丧葬费和5万元精神损失费,以及300万元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