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峨县检察院检察建议规范医保资金管理

23.12.2014  14:32

  广西检察网12月23日讯(通讯员 秦义永)12月22日,天峨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该县人事劳动部门发出规范农村医疗保险发放的检察建议。

  2014年,天峨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依法查处了该县某乡镇民政助理员在收取农村医疗保险费后,私自将医疗保险金挪作他用。这起案件的查办暴露出了乡镇民政助理权力过大、素质不高、更缺乏相应的职业技能,而农村医疗保险收取发放制度不规范、制衡机制监督的缺位,导致了案件的发生。为防止该类案件的再次发生,天峨县检察院立即向该县人事劳动部门以及乡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结合所办案件分析指出人劳部门以及乡政府对所辖农保所在干部管理、财务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监督机制的缺失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不足,要求人劳部门和乡政府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干部的法制教育以及管理力度,增强乡干部的免疫力;建立健全相关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农民的农医保住院补偿报销制度,并坚持做到每月对报销财务凭证进行检查;加强对干部职工职业技能的培训力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必须熟练网上办公操作技能;建立健全有分工、有制约的分工协作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岗位定期轮换制度,对职务犯罪易发岗位推行竞聘上岗,定期轮换,既防止人情链,关系网的形成,又消除产生贪腐的温床。

  人事劳动部门和乡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对照检察建议逐步落实整改,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有效保障了参保农民的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天峨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