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四强化”扎实推进“生态乡村”建设
19.05.2015 20:29
本文来源: 建设厅
强化群众主体作用。该县通过领导干部驻村入户带动,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各村屯成立“三化”管理理事会,制定“三化”管理员管理和确定资金筹措管理等机制,由理事会具体组织开展各项“生态乡村”建设活动管理工作,带领广大群众开展“生态乡村”建设活动,共同建设美好生态家园。截至目前,该县已成立卫生管理理事会561个,卫生管理基金398个,制定村规民约338个,卫生管理制度149个。
强化管理制度建设。该县借鉴清洁乡村建设活动的成功经验建立完善机制,在实现全县1310个自然屯都落实“三化”管理员目标的同时,不断完善“三化”长效管理、村规民约、生态文明等制度,解决好“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实现生态管护运行机制长效性。截至目前,该县124个行政村(社区)共1235个自然屯中,有124个驻村工作队270人,落实“三清洁”管理员1209个屯,占全县自然屯总数的97.89%;落实“三化”管理员1207个屯,占全县自然屯总数的97.73%。
强化干群联动机制。该县深化“干群共同行动”模式,实行一名监督员联系监督10户村民开展“生态乡村”建设活动的“一联十”方式,组建124个驻村工作小组,选派568名党员干部进驻村屯,组织开展党员先锋服务、青年突击、妇女宣传、党员示范等一系列活动,促进生态乡村建设活动持续开展。
强化监督奖惩机制。该县“美丽办”制定了活动督察工作方案,建立联合大督察机制,由县委纪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委组织部、县绩效办组建成立督察组。采取明察与暗访的方式,通过实地查看环境面貌、就地走访当地群众,对各点的乱象进行拍照记录等,先后对全县13个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公路沿线村(屯)进行了19次抽查,对县城区进行18次抽查,及时点评和评分,发现问题,通报结果,下发督办函责成相关乡镇、单位进行整改,有力地推动“生态乡村”工作的落实。(陆林虎)
本文来源: 建设厅
19.05.2015 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