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拒还债 司法联动让“老赖”无处遁形

22.07.2015  20:31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韦仲达 通讯员邹靖)“被执行人林某,身份证号码XXX,旅馆名称南宁市N商务酒店,地址南宁市朝阳路X号,……”近日,兴宁区法院承办法官在收到公安局发来的被执行人线索后,立即组织人员到酒店寻找长期规避执行的“老赖”林某。在酒店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林某自知无处遁形,只能“乖乖”随执行法官到法院履行义务。这是兴宁区法院与公安机关执行司法联动的一幕。

  因借贷纠纷案,林某成为兴宁区法院5个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之一。法院立案执行后林某一直规避执行,导致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其住所也未能寻得财产线索和林某的行踪。林某虽然负债累累,却没有因为筹备还债而拮据生活,反倒经常出入高档场所进行高消费,其失信程度自然不言而喻。鉴于林某恶意逃避执行,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决定对林某处以15日司法拘留,并对林某的拒绝执行为作进一步调查,如涉嫌犯罪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林某的案子是兴宁区法院受理的无数“被执行人难找”骨头案中的一起,该案能够顺利找到被执行人,得益于兴宁区法院与公安机关执行的司法联动。此前,在类似的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常钻财产登记体系的漏洞,又加上社会失信成本不高,被执行人常常躲避法院执行,使执行工作陷入困局,执行效果也不尽人意。为解决被执行人难找问题,兴宁区法院经过反复调研,采取与公安机关展开执行司法联动的方式,寻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以林某的案子为例,此次执行联动亮点在于公安机关将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信息录入特定信息系统,在被执行人入住酒店、乘坐飞机、火车和进行出入境登记时,公安机关信息系统将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并将情况反馈到法院,法院就此便能发现被执行人的下落,并采取进一步行动,使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形。对于多数失信被执行人而言,一旦归案他们大多会选择履行义务。

  除寻人方面的执行联动外,兴宁区法院还与公安交警部门展开执行司法联动,由交警部门通过其信息系统发现被法院查封的汽车,并及时扣押该车辆移交给法院。这种联动方式的出发点在于,车辆作为重要财产常被作为强制执行的对象,但车辆却容易转移隐藏,而且法院在查封车辆时,通常并不实际控制该车辆,被查封的车辆还是可以由被执行人控制和使用,为堵住被查封车辆的非法转移之路,兴宁区法院与交警部门协商联动,使车辆“活封”变为“死封”,把查封的司法价值落到了实处。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