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奇怪怪:“清水衙门”里的贪腐案
环卫系统是脏、苦、累的“清水衙门”,似乎与贪腐沾不上边。在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查处的城管环卫系统贪腐案中,那些坐落在城市角落的公厕、街道旁的果皮箱、马路上的环卫车,甚至环卫工人的辛苦钱,都成了贪腐者眼中的“油水”……
奇奇怪怪:“清水衙门”里的贪腐案
张浩/漫画
2015年以来,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城管环卫系统贪污贿赂案件5件6人。该区城管局前任局长、环卫处前任主任严枫受贿63.4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时任环卫处主任张琳、副主任杭亮,因犯贪污、受贿罪,分别被判处二年和六年有期徒刑;该系统另有3人因涉嫌共同贪污被判处缓刑。
今年47岁的严枫,一毕业就被分配到海州区(原新浦区)城管局环卫处工作,从普通科员、环卫处主任,到城管局局长,在严枫26年的工作经历中,有20年的时间与环卫领域关系密切,在当地环卫系统有着深厚的根基和广泛的人脉。
2000年,严枫刚刚坐上环卫处主任的位子。一天,一直在环卫处做工程的老板郑育新找到严枫:“小严,你刚工作没有多少钱,送你点钱家用。”说着,就把一个塑料袋递给了严枫。严枫打开一看,里面装着11沓百元大钞,一共是11万元!
此前,严枫与郑育新并不是很熟悉,但还是收下了这份见面礼。尽管对方没有提什么要求,但严枫心里明白,这是希望自己能够在日后多多“照顾”,所以也就却之不恭了。
后来由于郑育新不再干工程了,严枫因为“没有帮上什么忙,心里一直不好意思”。
终于有一天,郑育新又来找严枫,希望能帮自己的小孩从环卫处清运公司的临时工转为合同工。正苦于“还不上人情”的严枫,自然竭力帮忙。于是在严枫的帮助下,郑育新的儿子由原来清运公司的临时工转成了合同制工人。
该案承办人、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反贪局综合科长卞光耀介绍,环卫处全称环境卫生管理处,一般是城管局下属的事业单位,用工主要分为事业编制、合同制员工和临时工三种。其中,除事业编制由市区两级劳动部门决定外,合同工和临时工的任用都由环卫处研究,合同工上报城管局备案即可。尽管程序上合同工和临时工没有太大差别,但是工资待遇却差很多,从事的岗位也不一样。合同工主要从事督查、收费等管理工作,临时工则主要做垃圾清运、马路打扫、公厕清洁等脏累的活。谁做什么工种,环卫处主任一人基本就可以说了算。
从严枫收受的60多万元贿赂来看,基本上都是在他掌权城管局期间发生的。其中,一大半的贿赂来自为他人安排工作和调动提拔。据了解,2000年到2012年严枫在城管系统的这段时间内,利用手中的人事权力,先后为30多人安排工作或者提拔升迁。其中有他的同学、朋友,也有亲戚、邻居和下属,甚至一些并不熟悉的请托,他也都照办不误。
三个女贪虚报冒领公款10万
如果说有关工作岗位的“暗箱操作”还只是寻常“小贪”,那么虚报冒领环卫工人的工资和加班费,就真的是遭人唾弃的“大腐”了。其中,以张琳贪污的次数最多,花样最多,数额也最大。
张琳和严枫有着类似的职业经历:大学一毕业就进了环卫系统,并且都是从基层一步步做起。2007年,张琳接任严枫坐上环卫处主任的位置。在大家眼里,她是一个很会“来事”的人,为和领导搞好关系,逢年过节,都会买些礼品给相关领导拜年。此外,张琳喜欢购物和外出旅游,但是,工资毕竟有限,入不敷出,她打起了环卫工人工资和加班费的主意。
环卫工人的工资虽然不高,但是人员众多,算上临时工,几千人的开支都从环卫处账上走。而且工人流动性大,财务报表在管理上就容易出现漏洞。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张琳拉着劳资管理员高青青和报账员陈红,唱起了虚报冒领“这台戏”。
2010年5月,张琳到徐州某高档商场购买衣物,回来后,以发环卫工人加班费的名义将购物款从单位账上报销。12月份,张琳从单位公款中借出1万元到海南旅游,回来后如法炮制,将旅游开支又以发环卫工人加班费的名义核销。
就这样,张琳等人就像提取自己的存款一样将手伸向工人的加班费,平均每两三个月就虚开一笔近万元支出,用来支付自己购物、旅游的消费。2007年到2012年期间,张琳等人合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给环卫工人发加班费的名义,虚开支出事项,骗取公款共计10多万元。
“马桶”捞金私侵公厕租金21万
环卫处的职能很多,其中,环卫工程建设和采购环卫设备是很重要的两部分。工程建设方面,最集中的是公厕的维修与升级改造。
有人曾说,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从它的公厕建设就能看出来。近年来,为积极争创卫生城市,海州区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来升级改造公厕质量和环境。
2006年,环卫处计划把部分厕所改造成带门面房的公厕,但建设资金筹措困难。严枫找到做工程的刘勇,让他先垫资施工,改造后在约定期限内将带门面房的公厕交给施工队对外出租,用租金抵扣工程款。为了表示感谢,刘勇将其中一间的租金给了严枫。成本6万多元的一间带门面房公厕,每年租金近3万元。刘勇承包了7年半,严枫就领了7年半的租金,共计21万元。此外,赚到钱的刘勇也会在逢年过节给他送去“过节费”。
严枫交代,由于环卫项目一般体量比较小,很少走严格的招投标程序。一般都是先安排工程队进场施工,再补招投标手续。此外,有的招投标,也在人为操作下形同虚设。严枫曾为商威承租门面房方面帮过大忙,他先授意商威以高价中标,再降低租价签订协议。为此,商威以租金的形式答谢严枫10.5万元。
采购设备也是环卫领域的一块“肥肉”。大到洗扫车、电瓶保洁三轮车、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这样的大件,小到果皮箱、雨衣、职工福利,只有想不到,没有贪不到。
2003年至2006年,环卫处垃圾中转站的压缩设备一直在用南通一家公司的产品。据严枫交代,每次经营厂长过来维修或更换压缩设备后,都会到他的办公室奉上两三千元的“感谢费”。2012年,严枫到开发区做管委会主任,照顾这位厂长朋友承接了多个总造价超过500万元的绿化工程。
2009年,有人找到严枫,提出免费帮环卫处做果皮箱,但要在上面做广告,赚取对外出租的收益。事后,严枫获得好处费1万多元。不久,严枫自家的房子装修时,5万多元的装潢费也顺便由对方“赞助”了。
“一窝端”小贪养成大腐
当检察机关接到有关严枫的举报线索时,严枫正打算在海州区某镇党委书记的位置上大展拳脚。
2013年6月,严枫升任海州区某镇党委书记。想到自己可能在仕途上有发展,他开始有所收敛。他坦言,曾告诫自己不再收受他人大额现金,之后也确实退回过几笔别人送来的钱。
但是,曾经的犯罪行为不会就此抹杀。2014年4月,海州区检察院在与区城管局联合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中得到线索。并通过一系列外围取证,发现了严枫帮助商家低价承租门面房的情况,由此案发。
在突破严枫之后,海州区检察院并没有就案办案,而是依照“顺藤摸瓜”滚动式办案的思路,成立了3个查账组,对环卫处100余名工作人员的信息进行分类筛选,对重点人员的个人身份、户籍、房产、车辆、银行账户等基础信息进行全面掌握,梳理了376本、近6万份记账凭证和票据,进一步深挖环卫系统的腐败内幕,深入查处窝案串案。
侦查之初,张琳一直是作为证人出现在检察机关的视线中。然而在谈及环卫工人加班工资发放问题时,张琳慌乱的神情引起了侦查人员的注意,于是加大了对张琳经手账目的调查力度,并对其展开心理攻势。很快,张琳等人贪污环卫工人加班工资的犯罪事实浮出水面。
在查办张琳案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报账员陈红很会替领导“着想”,她不仅和张琳关系密切,和其他领导关系也是非同一般,于是将其定为重点突破口,对其采取开门见山、直击要害的审讯方式,迅速挖出其贪污腐败的犯罪证据。
办案检察官发现,“一窝端”的背后,折射了该领域凸显的一系列漏洞与问题。
一方面,从众心理催生腐败环境。这起窝案中,报账员陈红家境十分优越,当初就是靠打点领导张琳才进的环卫处。后来在虚报冒领工人加班费时,她也一起实施了贪污犯罪,理由竟是“便宜不占白不占”。要知道,她平时“孝敬”张琳的钱几乎比贪的加班费还多。
再如严枫,他说自己第一次职务犯罪,就是在当上环卫处主任后,冒领了工人的加班费。“一共几十元钱,那时我们工资低,几十块钱也不错。”可见,“一把手”的主体责任是多么重大,当虚报冒领、损公肥私、吃拿卡要成为一种氛围、一种惯例,当“以恶小为之”“法不责众”的想法充斥着整个系统,小贪终成大腐成为必然。
另一方面,文件规定不能有效执行,也是导致集体腐败的根源之一。其实,城管局和环卫处都制定了严格的规章管理制度,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却流于形式。据严枫交代,自己没有正规学习过近年来文件精神和制度规定,也没有认真组织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致使相关人员思想堕落,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最终触犯了法律。
第三,财务管理混乱。检察机关在调查中发现,财务管理混乱是该领域的突出问题。例如负责报账的报账员,负责签字的审核人都没有相互监督的制度,很多情况下就是报账员制表、“一把手”签字就把钱套取出来。加之对环卫工人加班工资的报批和发放环节不规范,导致张琳等人可以顺利伪造加班表、多次套取费用而神不知鬼不觉。
(文中涉案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