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男子8000元买套牌车实施交通违法40条进班房

30.12.2015  13:57
        12月29日,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居民叶某俊因驾驶套牌车被蹲守多时的“李逵”逮个正着,等待他的是15天的行政拘留、2000元的罚款及一次记12分、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将在班房里度过2016年元旦。

          当天,在玉林市玉州区帮亲戚打工的叶某俊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桂KL6088号的五菱面包车行驶至省道216线(玉桂路)玉州区城北段某加油站加油时,被两个中年男子截住并带到了派出所。

        经询问,民警才弄清了事情的缘由:原来两中年男子中都是博白县人,其中一人自称庞某金。庞某金称2013年对自己名下的桂KL6088号的五菱面包车年检时,发现车辆被另外一辆五菱面包车套了牌,一共产生了40多条交通违法行为。事后,他多次到玉林个县区蹲守寻找套牌车。事发时刚好被他发现,于是将嫌疑人及涉案车辆送派出所处理。

        随后,该案被移交玉林交警直属一大队调查处理。

        经调查,涉案嫌疑人叶某俊于2013年初,花8000元钱从陆川买来了这辆五菱面包车,主要在二环路和省道216线(玉桂路)玉州区城北段行驶,由于自知车辆是套牌车,为了逃避交警部门查处,专门挑清晨、夜间行驶,白天行车时悉心避开路面监控,遇到交警设卡检查时强行调头或者冲卡,这也是交警部门一直没有查获该套牌车的原因。叶某俊交代,所实施的40多条交通违法行为,多数是他朋友所为。

        在交警涉案停车场,笔者见到了两辆桂KL6088号五菱面包车,最明显区别的是:真牌车辆车身贴有某木地板广告车贴,副驾驶室挡风玻璃上贴着年检、保险各类标志,而套牌五菱面包车车身满是黄泥,车况较旧,车身无年检、保险标志。

        鉴于叶某俊交通违法行为事实,交警部门依法对其处以15天的行政拘留、2000元的罚款及一次记12分、吊销驾驶证的处罚,依法没收假牌。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应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得驾驶人套牌车辆,不要使用假牌假证,否则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林增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