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兼职沦为失足女陪老板过夜 男友敲诈勒索

24.03.2015  17:52

  桂林生活网讯(桂林晚报记者申艳 通讯员黎传波)不满女朋友提出分手,一男子网上传播“女朋友是坐台小姐”的信息,并附上女朋友的手机号和QQ号。警方介入调查,得知这不只是一起感情纠纷的问题,背后还藏着介绍女大学生卖淫和敲诈勒索的刑事案件。3月23日,办案民警向记者介绍了案情。

   男友发帖称女友是“小姐”

  2月初,市区某高校一名女大学生小芳(化名)走进雁山派出所求助,她男朋友在网上发帖,说她是一个“坐台小姐”。

  既然是男女朋友关系,男朋友怎么会如此狠毒地去诽谤自己的女朋友?面对民警的疑问,小芳说出了事情的原因。

  小芳的男友姓李,是社会上的男子,是她假期兼职打工时认识的,两人相处了半年。

  去年年底,小芳提出分手,李某抵死不同意,声称自己手上有和小芳的性爱视频,以此来要挟。然而,小芳去意已决,李某只有作出妥协,让小芳继续跟他保持男女朋友关系到2015年2月14日,期间如果自己开了房,小芳一定要过来陪他。

  可是,眼看离2月15日还有不到半个月的时间,李某反悔了,他不愿意结束这段关系,小芳自然不答应。于是,李某在网上发帖声称小芳是“坐台小姐”,并附上她的手机号码和QQ号。这给小芳的学习和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女大学生兼职沦为失足妇女

  根据小芳提供的有关李某的身份信息,民警发现李某在跟小芳交往时所提供的身份信息是假的,他真实姓名为段某,29岁。

  一开始,民警把小芳的求助定性为一起纠纷,在联系上段某后,对他们存在的感情纠纷进行调解。谁知,段某根本不理会民警要求他停止发帖的要求,坚称自己没有乱说。

  民警再次找到小芳了解情况,这回,小芳说了实话。

  去年3月初,小芳丢了手机和钱包,生活陷入了困境,于是在网上寻找兼职的机会,见到有招聘模特和礼仪小姐的信息,联系人是李某(以下称段某)。20岁的小芳是辽宁人,有着魔鬼的身材和天使般的面容,通过面试轻易便得到了那份工作。

  一个星期后,段某联系上小芳,说要给她介绍一个男朋友,一晚上有1万元,除此之外,男朋友还会给她买礼物。小芳犹豫再三之后便答应了。那天晚上,小芳见到了段某介绍的一个“老板”,一起吃了晚饭,一起过了夜。事后,小芳从段某那拿到了4000元现金。

  接下来的4月份,段某陆续又给小芳介绍了两个“老板”,她陪老板过了夜之后,每次都从段某手中拿到了4000元现金。

  去年5月份开始,段某开始追求小芳,两人成为了男女朋友。恋爱关系一直持续到去年10月。

  在去年10月份的一个晚上,段某跟小芳在酒店开房,期间,小芳接到了一个男子打来的电话,行为比较“鬼鬼祟祟”。这让段某很不高兴,他认为小芳绕开他在外面跟别的老板有联系,独自赚钱。当晚,两人吵了架,为此,小芳提出了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