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容留他人吸毒被判拘役罚一万

14.12.2016  05:40

广西新闻网 德保12月13日讯(通讯员 黄中州)德保一名女吸毒人员,因容留他人吸食毒品被判刑罚。近日,德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判处被告人林某艳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人民币。

2015年6月,林某艳在酒店留容吸毒人员黄某某、张某某在房间内吸食毒品。当日22时,经群众举报,公安人员在该酒店将吸毒人员当场抓获,缴获吸毒工具一批,缴获林某艳持有“神仙水”5瓶(净重103.60克),K粉疑似物一包(净重23.01克),麻古疑似物一小包(净重0.15克)。

百色市公安局物证检验鉴定所确认缴获“神仙水”为氯胺酮,缴获麻古疑似物为甲基苯丙胺,缴获K粉疑似物为氯胺酮;缴获冰毒疑似物为甲基苯丙胺。

被告人林某艳容留吸毒人员在自己住宿的房间里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案发后,林某艳如实供述自已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 编辑:廖志荣  作者:黄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