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做好中区直属驻邕单位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服务
16.05.2016 11:48
本文来源: 财政厅
广西财政厅高度重视落实中区直属驻邕单位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待遇政策,通过足额安排医疗费资金,改革资金拨付方式,优化资金审核拨付流程,加快支出进度,认真做好自治区本级中区直属驻邕单位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服务工作。2015年累计核拨离休干部医疗费用2.09亿元,及时保障了自治区本级1900多名离休干部医疗费支出。
一是积极筹措资金,落实离休干部医疗费资金。 每年根据自治区本级中区直属驻邕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费人数及规定标准,考虑合理医疗费用增长及结算情况,财政厅通过部门预算足额安排落实离休干部医疗费预算,为离休干部的医疗待遇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二是加强制度规范,严格审核拨付医疗费支出。 财政厅严格按照《自治区直属驻邕单位离休干部就医管理办法(试行)》(桂劳社发〔2004〕9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直属驻邕单位离休干部医药费节约奖励暂行办法》(桂劳社发〔2007〕122号)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并严格按照医疗费资金拨付流程,按月据实拨付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及时保障离休干部医疗保险待遇。
三是改革拨付方式,加快医疗费拨付效率。 针对定点医疗机构离休干部医疗费结算特点,财政厅积极主动与自治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多次沟通,进一步完善资金拨付程序,加快医疗费支出进度。从2016年1月开始,自治区本级中区直驻邕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费由过去的“据实拨付”调整为“按月预拨、年终清算”的拨付方式,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提高资金拨付效率,更好地服务新形势下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工作。 信息报送:社会保障处 编辑:卢清建本文来源: 财政厅
16.05.2016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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