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妻子幸福感不如丈夫 同学历女性收入比男性低

07.03.2015  22:07

她幸福

家庭地位越来越高,可以自己买贵重物品 但来自部门抽查数据显示——

广西妻子幸福感不如丈夫

广西新闻网 -当代生活报记者  关海芳

核心提示

广西女性社会地位如何?在家里教育孩子、买大件物品谁说了算?据了解,每隔10年,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就会联合组织实施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2012年,广西曾经公布了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广西的主要数据。而最近,承担具体组织实施该调查及研究工作的广西妇女干部学校,又即将完成《新时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研究(广西)》著作的撰写工作,其中涉及更多此前未披露的调查数据,比如广西女性家庭幸福感虽有提升,但仍低于全国平均数据。让我们透过这些数据,从一个侧面来看看广西女性的生活。

家庭重大事务谁做主?

女性话语权大大提升

数据:

城镇调查被访者“在家庭事务的决定上,你们夫妻通常以谁的意见为主?”  (%)

观点:

妇女在家庭事务中参与和决策,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家庭权力在家庭成员中的分配,能够体现妇女的家庭权力状况。

负责撰写该著作婚姻家庭相关章节的作者是广西妇女干部学校培训部主任、高级讲师滕洁贞,她向记者介绍,虽然表面上看,除了“家庭日常开支”这一选项女性决策权高于男性,其他选项都是男性的决策权高于女性。但其实还有一个比例不容忽视,就是共同商量的比例。除了“家庭日常开支”选项外,其他5项“共同商量”比例均超过60%,且2010年共同商量比例都比10年前第二期广西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时有所提升。这说明妻子的地位在家庭里是有明显提升的。

谁的财产居多?

只有四成女性名下有房

数据:

男女名下财产比例

在自己名下拥有房产的(含夫妻联名),男性71.5%,女性41.5%

在自己名下拥有宅基地的(含夫妻联名),男性50.8%,女性23.3%

在自己名下拥有存款的(含夫妻联名),男性82.5%,女性60.0%

观点:

滕洁贞主任介绍,家庭财产在谁的名字之下,可以反映谁参与支配或完全掌控家庭财政的情况,是了解家庭男女平等地位的又一指标。

从调查数据可以看出,女性在家庭重要财产的享有率远远低于男性,尽管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有,但由于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且离婚时男方隐匿转移财产的现象并不鲜见,女性通过承担家务劳动对家庭作出的贡献难以得到法律的有利保障等原因,女性平等享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容易失去保障。另外,虽然广西女性有房产(含夫妻联名)的占比相对男性来说要低,但与全国的平均数据相比,仍略高。可见,女性名下财产偏少的问题,不是广西独有,也侧面反映出了全国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