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患重病狠心丈夫要离婚 妻子讨抚养费告上法庭

05.06.2015  16:30

  桂林生活网讯(桂林晚报见习记者莫俊 通讯员秦洁)妻子患上重病,丈夫却提出了离婚,离婚不成后竟狠心切断了妻子的经济来源。今年1月,妻子将丈夫告上了法庭。日前,经全州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已达成调解协议。

  李某与何某1982年结婚,并育有一儿一女。2013年8月,李某的一次身体检查打破了这个家庭的平静,她被确诊为肺癌三期。当时,何某以赚取李某的医疗费为由到海南打工,临走之时,他将自己的退休金存折留给了李某。

  不久后,何某却向李某提出了离婚。李某不同意,何某就将自己的退休金存折办理了挂失。由于儿子患有残疾,女儿也出嫁,李某没有了经济来源,只能四处借钱治病。此后,李某先后住院治疗11次,总共花费医疗费11万余元。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今年1月,李某将何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其给付已花费的医疗费45000元,并每月给付1800元用于她的日常生活及后续治疗。

  主办法官收案后,考虑到是婚姻家庭矛盾宜调不宜判,便积极组织调解,使双方当事人互相体谅、重温亲情。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何某除了为李某办理医保报销7万余元外,还自愿将他的退休金交由李某使用,直至李某去世时止。(文中人物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