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南宁市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一届南宁市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01.2017  13:11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南宁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南宁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2月14日在南宁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南宁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南宁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南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南宁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南宁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南宁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