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黎启新副主任一行到广西师范大学检查指导工作
4月3日下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黎启新副主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二处黄耀革处长,桂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李日升主任一行到广西师范大学检查“广西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建设情况。法学院相关负责人及“广西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专家组成员等陪同检查。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黎启新副主任一行首先到基地办公室,查看基地办公室的建设情况,并对广西师范大学的人才培养和办学情况等方面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在检查完基地办公室建设情况之后的座谈会上,法学院相关负责人从学校(法学院)的基本情况与基地的运作情况两大方面向黎主任一行进行了介绍。“广西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落户广西师范大学,得到了学校的高度重视,自基地成立以来,落实了基地办公室,成立了基地的组织机构,积极建设基地专家库等事宜。
桂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李日升主任结合桂林的实际情况,对桂林市在城市建设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旅游胜地等方面的立法需求进行了分析与展望,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把广西师范大学确立为广西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表达了高度的赞同,今后桂林市的立法实践当中要充分利用与借助这一基地为桂林市的立法服务。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二处黄耀革处长在座谈会上表示,怎么样提高地方立法的质量应该是一个永恒的主题,自治区人大法工委通过探索与高等院校的合作来提高地方立法的质量,广西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这一模式正是自治区人大法工委与时俱进地推行的创新工作机制。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黎启新副主任在座谈会上指出,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我国的立法、司法、执法、法学教育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在《立法法》修改以后自治区人大作为立法机关面临的压力更大、任务更重;改革要于法有据、立法要精细化,使得改革的决策与立法的决策相衔接,立法的功能定位于引领和推动经济发展;广西的地方立法与广西的经济社会发展基本相适应。关于地方立法基地的建设黎启新提出要把握好以下几方面:一是要在国家大政方针的指导下,对地方经济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有一个基本的研判,提前做好相关的理论、前沿材料的收集和借鉴;二是要思考如何把理论与教学研究上的优势与法治实践工作相结合,兼顾立法产品的理论性、技术性和可操作性;三是要重视对管理相对人意见与建议的汇聚与研究,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立法要倾听不同的声音,从而更加切合实际;四是要深化合作机制,自治区人大将在立法前调研、立法草案论证、立法后评估等方面加强与立法基地的合作,并探讨建立激励机制与经费配套机制,鼓励地方立法基地积极参与地方立法。
黎启新一行到广西师范大学检查立法基地建设情况,为今后如何更加有效地推进立法基地建设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促进了师生参与地方立法的积极性,同时对广西师范大学立法基地的良性运行产生深远的影响。
链接: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我区法治建设,发挥高校专家在地方立法中的作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于2014年12月30日在广西人民会堂举行广西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授牌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聘书颁布仪式。其中广西师范大学与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大学、广西民族大学一起作为首批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合作建设的立法服务基地单位。
建立广西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聘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是广西人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一项新举措。旨在通过立法服务基地和立法专家顾问的参与,使起草的法规草案建议稿和所提出的法规草案咨询意见、建议更接地气,避免地方立法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使立法技术、立法语言运用更加规范、贴切,确保立法的公平正义。
(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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