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老公婚后两月另觅新欢 南宁女子虚耗8年光阴

31.03.2015  11:49

  借由国际交友网站,南宁人温女士与美国男子相恋,可惜结婚仅3个月,温女士便发现自己所憧憬的幸福只是假象。在分居8年后,温女士终于拿到了离婚判决,经公告期及上诉期,该份判决于日前正式生效。

   跨国婚姻仅维持3个月

  2005年12月,38岁的温女士通过一国际交友网站认识了住在美国西雅图市、刚满30岁的美国人Mr.  Wu。尽管远隔重洋,又有8年的年龄差,但通过网路视频、邮件和电话,两人感情逐渐升温。

  经过一年半的网恋,Mr.  Wu主动表达了与温女士结婚,以及来南宁定居的意愿。2007年6月8日,Mr.  Wu来到南宁与温女士见面,4天之后,两人前往广西民政厅涉外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婚后租房居住在朝阳路一公寓内。

  当远距离的网恋变成近距离的婚姻,温女士渐渐感到力不从心。由于婚前缺乏深入了解,再加上文化背景和生活习惯不同,两人很快便矛盾不断。温女士对丈夫的大男子主义感到厌烦,丈夫同样对温女士有诸多责怪和抱怨。

  婚后仅仅两个月,温女士便发现丈夫在酒吧恋上年轻女子,不仅经常夜不归宿,还直接向温女士坦言对第三者的爱慕之情。2007年9月,关系恶化的两人决定分居,此时两人的婚姻只维系了3个月。

  自从分居,温女士便无法获悉Mr.  Wu的行踪,他是否返回美国也不知。两人仅通过邮件来往,邮件内容大多谈论离婚问题。虽然Mr.  Wu回复邮件时也表示同意离婚,但迟迟不出面与温女士解决婚姻问题。

   分居8年终解除婚姻关系

  2008年,Mr.  Wu彻底“失踪”,温女士多方寻找却一直没有结果,仅在当初两人结识的国际交友网站上发现过Mr.  Wu的踪迹。网站记录显示,Mr.  Wu最后登录的时间为2009年4月26日,在资料介绍中其婚姻状况为单身,寻找的结婚对象为中国女人。

  分居多年后,温女士决定向江南区法院起诉离婚,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同时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0万元。2014年9月24日,该案在江南区法院开庭审理,由于被告Mr.  Wu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合议庭使用缺席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温女士与被告Mr.Wu通过网络相识,感情基础差,加上异国婚姻的冲突使双方婚后矛盾不断。双方自2007年起长期分居,且被告离开原告不知去向,双方无和好可能,夫妻关系已无法维持。

  2014年10月30日,江南区法院下达判决书,准予原告温女士与被告Mr.  Wu离婚。此外,因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缺乏事实依据,法院驳回该诉讼请求。

  2014年11月22日,《人民法院报》刊登了温女士的离婚公告,经3个月的公告期及1个月的上诉期,日前,该份离婚判决正式生效,这段仅维持3个月,却耗费了温女士8年光阴的婚姻关系总算得以解除。 (记者 陈蕾 通讯员 张海志)

编辑:汤洁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