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四有”营造纪检监察新常态

13.02.2015  13:55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做县委书记做到心中有“四有”,行动行“四有”,这不仅是政治嘱托,更是对我们纪检干部干事创业新常态的要求。

  树立从严治党新权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总体要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长效化。按照图表式分责、链条式传导、网格式覆盖、倒逼式追责的思路,完善机制,强化措施,逐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同时,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采取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解决不愿抓、不敢抓、不会抓的问题。

  保持惩治腐败新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工作标准,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在强化县级纪检机关、乡镇纪委与派出机构办案工作全覆盖和在党的政治、组织、财经、工作和生活等重点领域办案全覆盖上保持强力震慑态势。同时,完善反腐联席制度,加强信息共享,整合办案资源,创新案件线索管理办法,探索建立法制化信访举报机制,畅通群众实名举报和网络举报受理途径,加强网络涉腐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大小案件一起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树牢正风肃纪新风尚。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恪守职责,防止“四风”反弹。重点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继续加大明查暗访力度,扎实开展节庆日违规收送礼、婚丧喜庆事宜、干部住房清理、基层干部“走读”、“吃空饷”等专项治理活动;解决好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同时,加强整治公款消费、奢侈浪费问题,对顶风违纪的、阳奉阴违的、为官不为的,从严从快查处,让“贪腐伸手必被捉,懒政也要被问责”成为常态化。

  促进依法从政新常态。将法治精神融入监督工作的具体环节,让法治尺戒无处不在。切实抓好党员干部政治、组织、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监督,建立完善“两重两问”工作机制,推进“影像实录”动态督查,强化问责问效盯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确保各项重大政策政令畅通、决策和责任落地生根。同时,狠抓干部廉洁自律,带头遵守各项纪律,始终保持政治定力,按照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区市纪委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林崇勇)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