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学生午托需求大 放心服务谁提供

01.03.2015  19:25

 

2月27日,南宁市青秀区少部分学校将停办校内午托的消息,在很多家长群中传播,并引起不少家长担忧(相关报道见南国早报2月28日A1叠5版)。2月28日,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通知该辖区中小学校,原有关于校内午托的政策不变,有校内午托的学校维持原状。近年来,家长对午托的需求越来越大,青秀区的“校内午托停办风波”,也引发家长、老师们思考:午托服务究竟由谁来提供更好

1决定 原有校内午托继续办

“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原来有校内午托的学校还继续办。”2月28日下午,青秀区教育局局长赖清玲告诉记者该城区最终的处理办法。

据悉,青秀区此次“校内午托停办风波”,起源于中央五部委关于取消服务性收费的要求。去年,自治区教育厅、物价局等5个部门按中央要求,印发了《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里面明确提出不得收午休管理服务费。青秀区部分学校《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已经到期,该文件出台后,新的收费许可办不下来。学校认为提供服务没有报酬,还要担风险,计划停办校内午托。

赖清玲介绍,该城区在市区内共有39所中小学,其中19所中小学提供有校内午托,涉及学生约1.5万人。考虑到该城区家长对校内午托的需求强烈,他们紧急向南宁市教育局和自治区教育厅汇报和沟通,最终决定不搞“一刀切”,这个学期继续按原有的政策执行。那些收费许可到期的学校,城区教育局会积极与物价部门协调。28日上午,该城区教育局已经召集辖区内中小学校长开会,传达了最终的决定。

记者了解到,28日中午,滨湖路小学等原来打算停办校内午托的学校,都明确答复家长,校内午托这个学期会继续办。

2调查 校内午托正在逐步减少

其实,取消校内午托的午休管理服务费,早已经有风声。2011年,广西11个部门曾联合发文,规范我区义务教育段学校学生校内的管理,要求校内午托要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明确提出,县城及以下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能向学生收取除伙食费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城区学校由于没有明确要求,老师参与午托服务后,能不能有劳务费,存在着“政策盲区”。一些学校对收午休管理服务费的问题,如坐针毡,干脆取消校内午托。

记者了解到,近几年,全南宁市校内午托规模一直在逐步缩小。以青秀区为例,该辖区原来有午托班的民乐小学、园湖路小学、东葛路小学等,都因为各种原因取消了校内午托。

2011年规范义务教育段学校学生校内管理的规定出台后,西乡塘区教育局就要求开办有校内午托的学校,不再给老师发放午托管理的劳务费。由于家长对校内午托诉求大,该辖区很多学校从方便家长考虑,继续开办了午托班。不过,部分学校打了擦边球,会偶尔给参与午托值班的老师,发一些牛奶或水果,同时有些学校的老师还能享受吃饭不交钱的福利。但2012年底,中央提出八项规定后,对教育乱收费问题查得更严了,老师中午在学校吃饭都要自己交钱,水果等物品学校也不敢再发。据悉,近一两个学期,该城区很多学校都逐步缩小校内午托的规模,很多学校逐步取消了校内午托。

江南区教育局局长陈小鹏告诉记者,该城区从2014年开始,就按要求取消午休管理服务费。大部分学校都是老师中午义务管理学生,少部分午托规模大的学校,请有外聘人员。目前,该城区市区内20多所中小学,基本都提供有午托服务,只是提供午托的比例各校不一。近年来新生人数不断增加,该城区为了扩班,很多午休室改成了教室。今后,估计能提供午托服务的学校将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