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抱走孩子剥夺探视权 离婚夫妻引发抚养权纠纷
23.09.2015 10:26
本文来源: 南宁新闻网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韦薇 通讯员 杨超 实习生 苏菲)刘某与张某因性格不合而离婚后,孩子小张被判给父亲张某。之后,母亲刘某经常在不知会的情况下,擅自将小张带走,并长时间不让其回父亲张某那里。双方由此在离婚后又引发了矛盾。日前,兴宁区法院顺利执结了这起抚养权纠纷案,刘某与张某因孩子的扶养归属及探视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刘某与张某于2011年未婚生育孩子小张,此后数年间,由于双方性格不合无法继续生活。双方于2014年起诉至兴宁区法院,两人均主张对小张的抚养权,法院考虑到张某的经济能力及小张生活学习等方面,于2014年4月依法判决小张由父亲张某抚养。判决生效后,刘某却趁着张某及家人不注意擅自将小张带离,并长时间不让孩子回父亲张某处。今年7月初,刘某再次未经张某及其家人同意,擅自将小张带走。随后,张某多方寻找并报案,后来到兴宁区法院要求强制执行并重新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执行法官积极化解双方积怨,将重点放在与刘某的沟通上,倾听刘某心声。经了解,双方一直存在误解,张某担心刘某借探视的机会带走孩子,故剥夺了刘某的探视权;而刘某则担心无法正常探视孩子,所以故意拖长了探视时间。了解情况后,执行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到庭,将双方的误解详细解释清楚,化解了双方的矛盾,不但顺利执行完毕此案,还使双方互相谅解,承诺互相尊重对方权利。
编辑:梁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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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9.2015 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