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人大常委会助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07.03.2016  11:38

  广西检察网3月7日讯(通讯员何玉)近日,宁明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五届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涉农惠民领域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议》,标志着宁明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2015年4月,宁明县检察院开展了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项目专项预防工作。通过深入调查分析,认真查找校舍建设领域的管理漏洞以及职务犯罪风险点,宁明县检察院制发8大检察建议,督促县教育局、县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均获采纳。截至目前,宁明县检察院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建章立制3件,取得良好成效。 

  在为期近一年的专项预防工作中,宁明县检察院建立完善了集教育、预防、服务为一体的预防工作模式,形成了县委统一领导、政府关心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格局。为将工作成果推广至涉农惠民领域,宁明县检察院把专项工作模式化、条块化的经验做法总结形成专题报告,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姚广华对报告高度重视,批示要求县检察院将专项预防工作情况形成议案,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经审议,宁明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在涉农惠民领域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议》,大力促进了宁明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发展。 

  (作者单位:宁明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