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检察院到民办学校上法制课

24.03.2015  12:16

  广西检察网3月24日讯(通讯员梁秀妃  陆源)为加强学生法制观念意识,强化学生对法律的认识。3月20日,宁明县检察院预防局局长陆源及该局干警来到该县民办学校飞鸿中学,给该校三至九年级的500多名学生上了一堂题为《预防犯罪从远离不良行为开始》的法制教育课。

  法制课上,该院预防局局长陆源介绍了检察院的主要工作职责,并针对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作了简要地阐述。他采用与学生互动的方式向学生们讲授了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和联系、轻度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的区别及危害,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法定年龄段,受到不法侵害时如何保护自己,违法犯罪的自我防范等。他通过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向学生们讲述了违法犯罪是如何从不良行为一步步发展起来的,告诫学生们要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法制课的最后,学生们共同宣誓: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彻底告别不良行为习惯,提高法制意识,远离违法犯罪,做一个文明学生,做一个合格公民,为社会和谐、祖国富强贡献力量。

  法制课结束后,该校校长由衷地表示:法制课让学生们受益匪浅,使他们认识到不良行为带来的危害结果,对违法犯罪的原因和危害结果也有了认识。在今后学习、生活中能自觉树立法治意识,在遇到不法侵害时,能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养成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作者单位:宁明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