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要求爆竹引线生产企业改造技术设备,提升安全保障,今年内淘汰“干法制引”工艺

03.08.2015  21:01

南国早报      2015-08-02                    记者贾经纬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贾经纬)7月9日合浦县荣声出口烟花厂发生爆炸,造成1人死亡。7月31日,记者从自治区安监局了解到,为吸取该事故教训,我区要求区内生产爆竹引线的企业年内必须淘汰“干法制引”工艺,采用“湿法制引”生产工艺。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升烟花爆竹生产过程的本质安全,自治区安全监管局从今年上半年开始在全区生产爆竹引线的企业中,强力推行“湿法制引”生产工艺取代原来的“干法制引”生产工艺。

据悉,引线生产共有四道工序:配药、制引、绕引、收引。传统“干法制引”工艺中,这四道工序药物均为干粉状,危险度高,以往区内发生的烟花爆竹生产事故中,不少事故就是出自这些环节。自治区安全生产专家周永辉介绍,“湿法制引”工艺在配药、制引、绕引三个环节的药物全部为水溶剂(也有少数用其它溶剂),仅收引环节引线为干粉状。采用“湿法制引”工艺的生产企业很少发生安全事故。通过“湿法制引”工艺的推广,能实现引线安全生产质的提升,大大提升安全保障。

记者了解到,截至6月底,全区共有9家生产爆竹引线企业实现了“湿法制引”生产工艺,占爆竹引线生产企业总数的69.2%;另有2家仍采用“干法制引”生产工艺的企业计划于近期完成“湿法制引”生产工艺技术改造。

自治区安监局要求,今年12月31日前,区内生产爆竹引线的企业要通过技术设备改造,淘汰原来的“干法制引”生产爆竹引线的工艺,全部采用“湿法制引”生产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