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安全生产巡查组驻钦开展巡查工作

21.10.2016  00:34

根据自治区安委会的统一安排,以自治区质监局李振华副局长为组长的自治区安委会第四巡查组一行7人,于10月17日至11月16日在我市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巡查。此次巡查与2016年第三季度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合并进行,重点巡查钦州市政府,延伸巡查灵山县、浦北县和2个乡镇,并随机抽查4-5个重点企业。

自治区巡查组主要巡查我市人民政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旨在进一步推进钦州市依法治安,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的落地生根,努力提升全社会本质安全水平。

巡查期间,巡查组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列席会议、调阅资料、调研座谈、个别谈话、问卷调查、受理举报和现场抽查等方式开展工作。

(钦州市安监局  黄珍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