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核准中央储备粮贺州直属库等5家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公示

01.09.2015  13:33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的有关规定,经考评,拟核准中央储备粮贺州直属库、中国华粮物流集团防城港港口库为商贸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广西柳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兰科汽车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广西兰科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为机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5天,对此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在公示期内向自治区安全监管局书面反映,如实反映有关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受法律保护。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