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在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中荣获“优秀”等次

17.04.2015  21:34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在2014年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中再次荣获“优秀”等次,这是我局自2010年起连续五年在依法行政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

2014年,我局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保持我区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实施。二是进一步简政放权,将本级18项行政审批项目下放13项,分级实施3项。三是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和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四是强化执法队伍监管。通过在全区安全监管系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检查活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五是抓好安全法律法规宣贯。2014年重点宣贯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一系列讲话精神,多次深入14个市开展宣贯活动,由局领导带头讲课,共举办法律法规讲座和培训班60多场次,直接受众人数达30000多人。

(法规科技处    陆  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