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三个一”活动

11.06.2015  18:37

 

6月2日至5日,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结合安监工作实际在桂林市开展“上一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组织一次安全生产谈心对话活动,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指导活动”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三个一”活动,丰富“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是由自治区安全监管局业务处长给桂林市所有的烟花爆竹企业上一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重点解读《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1号)。二是组织桂林市11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负责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谈心对话活动。围绕广西烟花爆竹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主题,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开展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问题,当场责令当地安监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并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特别是要处以经济罚款;要求各企业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高温雷雨季节相关停产规定。同时,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安全管理有不懂管、管不到位的问题,当即给予政策和技术方面的解答。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烟花爆竹监管处  周人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