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安排城乡困难群众春节生活 15个工作日落实
自治区民政厅安排城乡困难群众春节期间生活,第二批救助资金将于近期下拨各地
接文后15个工作日内须落实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贾经纬)2月12日,自治区民政厅召开全区城乡困难群众春节期间生活安排视频会,就春节期间对困难群体的救助情况进行布置,将安排资金救助困难人员,适当提高福利院、救助站内的生活水平。
从调查摸底情况看,全区需给予生活救助的灾民有299.84万人,其中需口粮救助的229.91万人,需衣被救助的169.41万人,需饮水救助的2.94万人,需取暖救助的12.92万人,需其他生活救助的10.83万人。为了支持各地做好冬春灾民生活安排工作,去年12月,自治区民政厅会同财政厅已经下拨了自治区本级安排资金1151.39万元,今年1月19日又下拨了中央安排的第一批资金1.904亿元,第二批资金4760万元也将于近期下拨各地。
冬春救助原则上实行现金救助,各地民政部门要与财政部门协商确定资金分配方案,县级民政部门要在接到上级拨款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落实到救助对象手中。要特别关注交通不便、边远和偏僻地区受灾群众的救助。
去年的一些自然灾害中,不少群众的房屋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一些倒损的农房也通过保险赔偿,进行恢复重建。
记者了解到,截至1月底,全区第一批倒房重建工作已全部完成,共计完成重建5105户。第二期倒房重建工作也在迅速进行,对于近期不能完成重建任务的,民政部门将谋划好倒房群众的过冬安置工作,通过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棉帐篷、发放取暖物资等方式,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会上还提出,各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机构要积极开展开放式救助,切实解决好福利机构的院民和滞留在救助管理站受助人员的御寒取暖、棉衣棉被、急病治疗等问题。春节期间要适当提高院民、受助人员的生活标准,组织必要的娱乐活动,安排好他们的节日生活。
要切实做好孤儿生活保障经费的发放工作,确保孤儿生活费不低于国务院和自治区制定的孤儿生活保障最低标准,及时、足额发到孤儿(监护人)手中。要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全面开展联合巡查救助,做好夜间和重点区域巡视救助,做到发现一个,救助一个,帮助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其安全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