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中有了安委会 屯里上岗安监员 龙州县创新开展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

30.11.2015  21:54

11月19日,《龙州县屯级安全生产协管员工作职责及考核细则》获得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审定通过,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标志着该县安全生产“三级机构、四级网络”工作体系初步建立。

龙州县地处中越边境,是革命老区、国定贫困县。多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全县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但群众安全生产意识仍然不强,安全发展理念还是不足。在一些山高路远信息闭塞的偏僻乡镇村屯,农机、“黑车”与“黑船”非法载客现象时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较大。

金龙镇距县城55公里,是全县最为偏远乡镇之一。由于交通基础设施落后和公共交通工具缺乏,群众到镇里赶圩只能乘坐农机上路。曾发生过两起因农用手扶拖拉机非法载客造成一次十余人轻伤的交通事故。事后,县交通运输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能够在屯里开展安全教育、安全劝导,这样的事故应该可以从源头上制止。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龙州县委、县政府从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着手,探索开展安全生产政府监管体系建设。在建立健全乡镇安全员队伍的基础上,决定建设村(屯)级安全监管机构,设置村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村委党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担任,副主任由村委其他副主任担任,各村屯组长(屯长)明确为安全协管员。年投入80多万元,给予全县1166名村(屯)级安全生产协管员每人每月60元工作补助。

县委、县政府按照《安全生产法》和《龙州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要求,充分发挥县安委会组织协调作用,组织县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农机、国土、公安交警、公安消防等部门人员,结合本地安全生产监管实际,共同起草了《龙州县屯级安全生产协管员工作职责及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7次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意见,9次做出修改完善,最终将地质灾害、农村消防、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等8项与村屯安全生产监管密切联系的职能融为一体。

即将上岗的协管员将承担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协助相关部门推动本辖区内企业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协助配合县农机局加强农机安全监督、协助配合县消防大队等部门加强消防安全监督、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加强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山洪地质灾害安全监督等八项工作职责。

该县安委办主任、县安监局局长林军介绍说,为了激发屯级安全生产协管员工作积极性,县安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灵活调整定岗定员思路,屯长不一定全部兼任安全协管员,优先考虑其他部门工作表现突出的协管员兼任安全协管员;优先考虑家庭确实困难、无法外出务工,责任心强的人员,实现资源整合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下一步,将进行屯级安全生产协管员岗前培训、业务装备配给、发放聘任证书等工作。

(龙州县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