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行动 抓落实 防城港市卫计委完成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

05.05.2016  09:34

2016年4月22日,防城港市卫计委完成“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检测”、“水质检验”两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工作,这两项中介服务事项将不再作为公共场所、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消毒产品卫生许可”的行政许可受理条件。

根据《关于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防审改办发〔2016〕5号)要求,市卫生计生委迅速作出工作部署,积极对本部门行政审批项目涉及的中介服务进行全面清理,制定印发了《防城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落实〈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精神的通知》,完成清理工作。

除此之外,市卫生计生委积极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衔接、配套工作:一方面,及时与政务服务中心沟通,修改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操作规范、一次性告知等材料,并将修改后的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和一次性告知等材料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我委网页或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进行公告,及时告知社会公众;另一方面,市卫生计生委进一步加强对本部门行政审批项目涉及的中介服务的公共场所、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消毒产品卫生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制订年度监督检查和抽检计划,加大对供水单位,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第一类、第二类消毒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确保监管责任的落实,杜绝因清理后出现的监管空白。 

市卫生计生委将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规范行政审批项目,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同时,市卫生计生委也将加大监管力度,增加监管频次,优化监管方式,力争取得更好的监管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