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微“盗号”,莫当笑料

11.11.2014  13:18

  11月10日12时26分,张掖政法委官方微博转发王兴河本人的个人声明,称官方微博“自我举报作风不检点,带异性回家过夜”的消息纯属恶意造谣,愿接受单位和纪检部门调查。(11月10日新京报)

  甘肃张掖政法委官方微博由王兴河负责运营,却举报自己,“作风极不检点”,“非法同居”,配上“人渣”、“猪狗不如”的粗犷语句,将一众网友看得目瞪口呆。

  官微被誉为虚拟的“新闻发布厅”,当以认真、严谨著称,而该举报从内容到字句无不说明,该官微摆了一个天大的乌龙,现在当事人王兴河已发表书面声明,称因家庭矛盾引发此次事故,属恶意造谣,将依法追究造谣者责任云云,相关主管部门也已进入核实调查程序。在调查结果出来之前,官微乌龙,迷雾重重:家庭纠纷如何闹上政府官微的页面?“造谣者”如何轻易得知官微的密码?是设置过于简单还是管理过于粗放?

  事实上,张掖市委政法委员会官方微博——“张掖政法委”微博当选为我国十大政法委微博之一,排名第四,是甘肃省唯一进入前十的政法委微博,可见其实力和成绩超于一般官微之上,但是,此官微出现纰漏,掀开了官微管理的常见疲态:一些政府部门对互联网认识和准备不足, 官微或沦为“僵尸微博”,长年不发一语,或管理不当,频发雷语,或反应滞后、应对乏力,往往使事态愈发严重。不仅没有起到信息公开、为民解难的作用,反而损害了政府公信。

  此外,官微自我举报,莫当笑料。王兴河也好,其结怨者也罢,个人恩怨或家庭纷争最好私下妥善解决,万不得已也可以寻求法律渠道,而不能把官微作为泄私愤的某个私人领地,让广大网民承受个别人的吐槽和无理。况且,法治时代,任何人都要依法办事,在官微上指名道姓辱骂某人,显然侵犯了别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若举报信口开河,查无实据,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不是说过骂过,一笑而过。而被举报者是否如举报所说的那么不堪,违规乱纪,举报之后也当有“下文”。

  官方微博已经成为倒逼政府转型的社会推手。一方面有效地促进政务公开,让老百姓参政议政,另一方面促进政府自我约束,改进作风。因此官微自我举报不能小觑,无论是举报门还是淫乱门,无论是官微还是管理官微的干部,都不应该轻而易举地被“盗号”和“攻陷”,相关部门当查明真相,依法依规处理,不纵不枉,以正视听。(斯涵涵)

  

          

 

编辑: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