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被绑首富 看嫌犯指认现场淡定喝茶
章英启
网络上近日曝出,被坊间称为“宜宾首富”的宜宾伊力集团公司董事长章英启日前被绑架,绑匪勒索1亿元赎金,并被胁迫参与杀害了一名陌生女子。17日,宜宾市公安局宣传处回应称确有此事,目前已抓获4名嫌疑人,案件正在全力侦办。但对章英启是否有必要采取强制措施,公安局称不便透露未予回应。
章英启被胁迫杀人该如何定性,备受社会关注。有媒体报道称,据伊力集团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透露,章英启被放出后,曾到过公司,目前已住进医院接受治疗。
微信爆料
被迫杀人被索1亿赎金
11月12日晚,宜宾微信朋友圈开始流传一则消息:“发生在我邻居的事:犯罪嫌疑人刘强(男,39岁)因经商亏损巨额资金,半年前邀约岳洪(男,43岁)、陈伟(男,39岁)、冯治(女,44岁,与刘强是情人关系)预谋对章英启进行绑架勒索赎金。”
该消息称:“11月10日21时许,4名犯罪嫌疑人事前准备好脚镣,在宜宾市南岸某小区电梯内,以喷辣椒水、捆绑手脚、捂嘴蒙眼的方式将章英启绑架至赵场镇一出租房内,并用自制手枪威胁章在2016年3月前交赎金1亿元。章英启迫于威胁同意后,4人威逼其对一名按摩店女员工(23岁)以绳索勒颈的方式杀害。在杀害的同时,嫌疑人对章英启的杀人过程进行摄像记录作为威胁依据,之后将其释放回家准备赎金。”
“章英启于11月11日凌晨4时许到市局刑侦支队报案,警方于下午1时许将4名嫌疑人陆续抓获,死者尸体已经被嫌疑人焚烧火化处理,缴获自制手枪1支,子弹50余颗。”
该网帖甚至附带了警方查案的照片,还曝出4名涉案人以及受害女子的户籍信息。鉴于案件引发社会关注,宜宾公安随后在其官方微博上公布了一则简短案件介绍。
记者调查
绑匪在楼下租房达半年
昨天,记者了解到,章英启所居住的小区,是宜宾目前最高档的小区之一,小区安保设施齐全,保安负责,通常情况下外人难以进入小区。
嫌疑人租住小区的物管告诉记者,见到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时,他们才发现绑架章英启的4名嫌疑人在该小区租房达半年之久。物管回忆,4人作案那天也并无异常现象。
据小区物业公司曾经理介绍,4名嫌疑人今年5月开始租住进小区,合同签了一年,不但租了房子还租了车位。“房东将钥匙和门禁卡都交给了租房人,嫌疑人所驾驶的面包车因为有门禁卡,也没有引起他人的怀疑。”曾经理说,事发电梯并无监控,所以当晚保安人员没有发现异常。
章英启的邻居也向记者证实,章英启被绑架前,4名嫌疑人在章英启所住的小区楼下租房居住长达半年,跟踪监视章英启,以摸清章英启的生活规律。
绑架案嫌犯刘强的好友说,刘强是宜宾人,做房屋拆迁等生意,刘强不善言词,也不赌钱。“听说其做生意欠了钱,但不知道欠款的具体数额”。
昨日上午10时,记者找到了警方通报当中所称的受害者吉么阿果所在宜宾市建设路一家名为“馨逸按摩”的按摩店。据隔壁的一家店面老板李先生介绍,几天前这家按摩店已经关门停业。
宜宾首富
为人低调平时很少露面
据了解,章英启为四川宜宾伊力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记者在伊力集团的官网上看到了该公司的简介,四川宜宾伊力集团有限公司创立于1993年,经过多年持续稳定发展,公司从生产单一化工产品发展成为拥有紧固器材、水电资源开发、房地产开发、煤炭开发、贸易、高速公路建设等产业,是在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的多元化企业集团。集团下属8个子公司,有员工2000余人,是宜宾市优秀民营企业。
53岁的章英启为人低调,平时很少在媒体和公众场合露面。据知情人介绍,从外形上看,章英启有1.7米左右的个头,身材微胖,是典型的老板模样。
记者从熟悉章英启的邻居处获悉,日常出入小区迎面走过时,章英启都会友善地向邻居打招呼问好。伊力集团工作人员表示,章总平时为人友善,平易近人,对员工比较好。
“12日上午,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时,还看见章总在一旁淡定地喝茶。听说他一笔单子进出都是几百万元,可见做大生意的人,心态极其好。”小区附近一店员说,当天他们并不知情,看到章总和几个朋友在小区外有说有笑,事后才知道他正是案件当事人,却表现得淡定自若。
据知情人士透露,章英启平时有喝茶的习惯,有时是和客户谈生意,有时也会独自到茶楼喝上一杯。至于章英启最近是否与人结怨,该人士表示不知情。
同时,记者17日傍晚一直拨打章英启本人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
最新进展
章英启目前住进了医院
17日傍晚6时,记者拨通了章英启妻子刘女士的电话。刘女士在电话中告诉记者,目前章英启正在家休息。刘女士表示,现在他们正积极配合警方调查,调查结果出来前,不便透露更多细节。
昨日上午9时许,记者联系上了伊力集团副总经理、公司共同出资人吴作平先生,他在电话中表示:“案子警方还在进一步侦查中,没有新的进展,章英启该工作就会去工作,该到公安机关报到就报到,目前没有其他安排。”
随后记者联系上伊力集团办公室工作人员章女士,她简要地介绍了一些章英启的近况:绑架事件发生,章英启被放出后,曾经来过公司一趟,然后就住进了医院,未被采取任何强制措施。记者第二次向宜宾公安求证,警方是否有必要对章英启采取强制措施时,得到的回复仍然是“不便透露”。
章女士说,伊力集团是一个大公司,目前公司的事务大部分暂时移交给了副总处理,小事由员工自行处理,碰上较为重要的情况,才会向章英启汇报,由他打电话进行指挥安排,“这件事对章总影响很大,毕竟他是一个受害者,现在他可能由家人陪同,正在医院治疗,由家人对他进行精神安慰。”
案件热点
被胁迫杀人该如何定性
这起绑架案公开后,被胁迫杀人该如何定性,成为关注点。记者搜寻发现,被胁迫杀人等犯罪此前在其他地区也曾发生过,曾引起法官、检察官等撰文讨论。
1.应追究刑责:
为活命没考虑他人生命
一种观点是被胁迫杀人者应当受刑责追究,但可以免除处罚。被胁迫犯罪,也只是被强迫而已,做不做仍是自己的选择。如被胁迫杀害一人,对方立即失去了生命,但不去杀人,自己的生命不一定就会失去。因此,被胁迫者是共同犯罪,只是在量刑时作为被胁迫者,属于胁从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有律师表示,刑法虽然规定了紧急避险,但紧急避险是用损害一种合法权益的方法来保护另一种合法权益,而且只能在必要限度内实施避险行为,紧急避险行为所引起的损害应当小于所避免的损害。而生命权是最高的权利,不容许为了保护一个人的健康而牺牲另一个人的生命,更不容许牺牲别人的生命来保全自己的生命。章英启虽然是被迫杀人,但牺牲的是别人的生命,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不符合紧急避险的情况。
2.不应追究刑责:
犯罪行为算在胁迫者身上
另一种观点认为,被胁迫者,是犯罪分子用武力强迫其服从的人,也就是说,被胁迫者在犯罪过程中一切行为都必须按照犯罪分子的要求做,不能像胁从犯那样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自己的行为。所以,其罪行应全算在胁迫者的身上。
编辑:陈轶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