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行实名登记入住 南宁两家酒店收到10万元罚单

04.08.2016  10:04

  

  2016年南宁市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会议现场

  

  民警在被处罚酒店内检查取证

  

  民警在日常工作中检查酒店实名登记情况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庞丽娜)“您好,请出示您的身份证。”实名登记是入住酒店宾馆前的必要手续,可有些酒店却忽略了实名登记的重要性,最终吃了大罚单。近日,南宁公安局依据反恐法,对辖区两家酒店分别开出一张10万元的大罚单,原因竟是酒店未按要求对入住旅客进行实名登记。据悉,这是南宁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首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对违反实名登记管理规定的宾馆酒店进行处罚,在广西范围内尚属首例。

   酒店:违反实名登记履不改 被罚十万元

  为进一步严格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规范旅馆业的经营行为,切实加强旅馆业住宿实名登记,确保住宿登记、可疑情况报告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南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组织全局治安管理部门开展了一系列打击旅馆业中存在违法犯罪现象的专项整治工作。

  在整治行动开展期间,南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民警于2016年5月31日上午在对位于南宁市江南区五一中路的丽江某酒店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酒店存在未按规定登记查验住宿旅客信息的违法行为。2016年6月16日上午,南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民警对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的某大酒店进行例行检查时,也发现该酒店存在未按规定登记查验住宿旅客信息的行为。

  在此之前,这两家酒店都因违反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被辖区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但处罚后仍不整改,在旅馆业专项整治行动中又被再次查出不按规定登记查验住宿旅客信息的行为。

  “南宁市公安局依据2016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这两家大酒店分别处以罚款十万元处罚、对酒店主管人员处以罚款二千元处罚、对前台服务员处以罚款五百元处罚。”南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大队长蒙贵民向记者介绍了处罚情况。

  警方:加大对旅馆业的管理力度

  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日益临近,南宁警方将采取相关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旅馆业的管理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反实名制管理规定等行为进行限时督促整改,对屡次发现的问题依旧整改不到位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在此,警方提醒从事旅馆业经营的业主,必须按照“实名、实数、实情、实时”的“四实”要求,自觉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及其他管理规定。同时,需入住宾馆酒店旅社的旅客,也应积极配合服务前台的实名登记工作要求,主动告知实际入住人员数量并如实出示身份证进行登记。如确实发生未携带身份证件须办理入住的情况,可以前往酒店所在的派出所核对个人身份信息后,带着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身份核实信息材料到酒店前台办理入住登记手续。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