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实行“统贷统还”模式破解棚户区改造资金难
广西新闻网 通讯员 宁国用
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棚户区改造的资金筹措是各界关注的热点。针对这一难题,广西深化融资体制改革,积极争取国开行开发性金融支持,设立自治区级融资平台,实行“统贷统还”模式,为大举推进棚户区改造构筑了资金保障线。
棚改资金如何筹集?
设立融资平台,实行“统贷统还”
“这里的水、电都安装好了,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么快就能搬进了安全舒适的公租房!”布兆泉原来居住在梧州市石鼓冲,挖山而建的房屋,一旦遭遇由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极易造成垮塌,让他过着担惊受怕的日子。
为解决石鼓冲2600多户居民的居住安全问题,梧州市启动石鼓冲棚户区改造项目。但项目前期启动需要一次性投入大量资金,即使有财政资金、商业贷款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支持,仍难以满足资金缺口,直接影响了项目进度。
去年底,石鼓冲棚户区改造项目从国开行广西分行得到1.5亿元专项贷款,对整治范围内房屋实施整体搬迁拆除,项目得以顺利推进。
为改善民生,广西调整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将原规划改造29.14万套上调至55.71万套。而规模空前的改造项目,资金成为首道瓶颈。
从争取开发性金融支持入手,广西与国开行密切合作,在各市成立市级融资平台的基础上,以广西旅游发展集团作为自治区融资平台,开展自治区本级、市、县三级棚户区改造的融资工作,通过“统贷统还”模式,为全区各市、县棚改项目提供成本低、周期长的专项贷款支持。
“统贷统还”,是指由广西旅游发展集团统一向国开行广西分行贷款,投入到各市列入专项贷款支持范围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各市政府统筹安排偿还资金,由广西旅游发展集团归集资金统一还款。这一模式,让各市县申请项目贷款的手续更为简化,贷款的额度更高。
如何用足用活贷款?
建立协作机制,明确支持范围
为用足用活国开行贷款,广西成立棚改融资领导小组,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与国开行广西分行建立协作机制,月月巡查,月月分析,月月报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合力指导和规范各地市棚改专项贷款资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加快贷款发放,推动项目开发。
同时,明确国开行贷款使用的任务量和时限:今年6月底前各地国开行贷款提取比例达到已签订合同额度的60%以上,9月底前达到80%以上,12月底前达到90%以上。
在政策支持方面,出台了《加快棚户区改造贷款使用指导意见》,凡纳入国家和自治区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或列入广西棚户区改造年度建设计划且2014年底前已获得国开行授信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获棚改专项贷款支持。货币安置、“以购代建”安置均可百分之百使用信贷资金。
不仅如此,棚户区改造的土地征收、房屋征收、过渡安置,以及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也可享受专项贷款支持政策。只要安置住房建筑达到总建筑面积的80%,道路、供水、供电、供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支持基本不受20%比例限制。
位于宾阳县城东新区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是一个城中村改造项目。记者在现场看到,一栋栋回建安置房相继建起,道路、供水等配套设施也在同步建设。该项目采取货币补偿和回建安置房的改造方式,将惠及凤凰村和马一村345户安置户。
宾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廖美良介绍,由于资金不足,项目一度难以推进。去年,该县通过自治区融资平台,申请到国开行贷款1.12亿元。“这笔贷款,除了支付房屋拆迁、青苗补偿等,还可用于水、电、路等配套设施,极大地减轻了政府的财政压力。这里环境好、配套好,村民很乐意搬到这个安置小区。”
如何疏通贷款渠道?
实施系列“短平快”的配套措施
在广西,各市、县政府严格落实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推行一站式审批服务,简化审批程序,建立棚户区改造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
国开行方面,也疏通放款渠道,棚户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无论是否完成,都可从项目贷款中预付5000万,用于向棚户区改造住户支付拆迁征收预付款。
“过去,棚户区改造项目“一书四证”齐全才能提取项目贷款。如今,只要政府承诺“以函代证”即可提取贷款,项目改造进度明显提速。”防城港市某棚户区改造项目负责人感慨。
截至2015年7月底,广西共获得国开行贷款授信额1242亿元,批准合同额805亿元,已正式签订合同额772亿元,累计发放额449亿元,贷款发放率为58.2%。
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广西在积极利用国开行政策性贷款的同时,正抓紧研究通过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模式组建贷款银团,支持未获得国开行贷款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目前,梧州市已启动试点工作,初步计划通过政府采购融资8亿元,支持2760户棚户区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