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西分所终止的公告
04.05.2016 21:07
本文来源: 财政厅
2011年12月19日,我厅印发了桂财会〔2011〕84号文,同意设立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西分所,并颁发了该所编号为110002104502、序号为NO 503410、负责人为杨池生、办公场所为南宁市金湖路38-1号时代丽都5层502室的执业证书。2015年6月17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西分所在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上向我厅提交了终止申请,我厅于2015年月8月18日注销了该所执业证书。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西分所于2016年3月完成提交终止的相关材料。自2015年8月18日起,该所不得继续执业。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6年4月29日
本文来源: 财政厅
04.05.2016 21:07
故
事
唱响“广西财政之歌” 弘扬“广西财政精神”
——全区财政系统“迎大庆 颂党恩”歌咏比赛圆满财政厅
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赴桂开展完善边疆民族地区转移支付专题调研
2018年9月25—29日,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