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审计厅与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巡查工作

06.06.2016  21:00

根据审计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狠抓审计整改、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常态巡查和考核问责机制”要求,自治区审计厅与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组成三个巡查组,于2016年5月16日至27日对南宁、桂林、贺州、梧州等11个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督查,重点检查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和2016年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巡查组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审计整改及项目推进工作汇报、实地查阅审计整改相关材料、现场察看项目工作进展等方式,对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中发现的部分市县未完成2015年目标任务、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违规享受保障待遇、部分工程项目存在质量缺陷等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提出建立整改台帐、逐项落实整改、进一步强化管理等审计建议。针对部分市县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总体工作进度偏慢问题,要求各市必须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城镇棚户区改造力度、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