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审计厅创新普法方式方法 扩大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25.11.2015  12:46

 

自2011年以来,自治区审计厅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审计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扩大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一)谁审计谁普法。坚持“谁审计谁普法”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普法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审计相关法律法规,深入研究和掌握被审计事项涉及的法律法规,把普法贯穿审计执法的全过程。审前利用审计进点见面会,向被审计单位宣讲涉及的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审中通过审计现场就审计发现的问题涉及的法律法规加强与被审计单位沟通,采取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审后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准确定性、正确引用法律法规,确保审计结论能经得起法律和实践的检验。2015年以来,全区审计机关共召开3855次审计进点见面会,向被审计单位宣讲涉及的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审计期间,就审计发现的3万多个问题涉及的法律法规与被审计单位沟通,采取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法规;采取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等形式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宣传法律法规4200多次。 (二)开展普法主题活动。结合“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政务公开、学雷锋活动、工青妇活动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等活动,举办或参与32场审计政策法规咨询会和宣讲会。积极开展普法赠书活动,向被审计单位领导和审计干部职工,赠阅《审计法律法规选编》等资料1万多份(册)。利用网站媒体进行普法,通过在审计厅门户网站开设专栏、版报、摄影以及在厅内网安装学法用法客户端等方式,宣传审计法制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优化了审计法制环境,丰富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 (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检查。2011年至2015年,先后5次对14个市审计局以及部分县(区)审计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普法工作的经验,查找不足,提出加强和改进普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各级审计机关遵守审计工作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