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审计厅开展全区审计机关审计质量检查

13.08.2018  14:42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自治区审计厅组成检查组,对厅本级、14个市审计局及31个县(市、区)审计局2017年度审计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此次检查涉及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审计、社会保障资金审计以及专项审计调查等200多个项目。

2017年全区各级审计机关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建立完善审计执法制度,强化审计质量控制,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高度重视审计质量控制制度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制度,厅本级制定出台了6项质量控制制度,45个市、县审计机关共制定出台了54项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制度。二是按照“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查、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模式,开展跨领域、跨地域、跨行业、跨平台的大数据关联分析,进一步创新审计方式方法。三是下大力气抓审计质量,审计质量再上新台阶。2017年评选出53个全区优秀审计项目和表彰审计项目,1个审计项目荣获审计署地方优秀审计项目。四是及时修订投资审计中不适当的条款,清理退出议事协调机构,进一步规范审计执法行为。

此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个别审计项目未严格遵守审计法定程序、审计实施方案未发挥在审计现场控制作用、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存在质量缺陷、审计质量不高、审计成果归纳提炼不够、审计建议空洞乏物不切实际、审计效能不高以及投资审计实施“简易程序”、审计整改不够到位、部分审计取证缺少附件等其他不符合审计准则等。检查结束后,检查组现场反馈了检查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被检查单位要加强发现问题整改,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整改、对未抽查到的项目要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要加强审计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把审计质量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要加强审计成果利用,为解决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服务党委政府宏观决策管理、建立完善制度提供参考。

通过检查,总结了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了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提高审计质量整体水平。

检查组检查市县审计机关审计质量现场

检查组检查厅本级审计质量现场